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沖突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沖突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沖突 :
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沖突 ;
2、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
4、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發生碰撞怎么處理?在非機動車車道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沖突 ,非機動車絕對的優先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沖突 ,機動車必須禮讓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沖突 ,只要發生碰觸機動車都是有責任的,在交通法規里機動車是借道行駛,所以基本上都是全責。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責任如何劃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沖突 ,非機動車沒有過錯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沖突 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非機動車有一定過錯的,那么就會適當減輕機動車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沖突 ;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賠償程序
1、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后,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2、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3、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