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作業誤傷人怎么處理
先來看看這個案例
一位網友說他的叔叔是農機手,叔叔買了一臺農機,每年農忙時根據農戶的訂單接活。一次在給農戶耕地作業的時候叔叔發生安全事故,農機在地頭翻進溝內,叔叔當場死亡。這種情況是叔叔負全部責任,還能要求農戶負責嗎?
法律關系確定的關鍵在于叔叔是不是受雇于農戶。
如果確定雙方是雇傭關系,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案例中“自帶農機”的情況更符合承攬關系的法律特征。如果是承攬關系,就要考慮雇主在發生事故過程中是不是存在過錯?如果有過錯,雇主僅對他的過錯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沒有過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山東也發生了一起農機事故
駕駛員孔某駕駛玉米聯合收割機在地頭倒車的時候,由于操作失誤,機械翻車,孔某被壓受傷,住院治療一個多月之后才痊愈。事故發生之后,通過農機監理員調查走訪,孔某是農機大戶王某雇傭的農機駕駛員,無證駕駛,事后盡管機主王某和駕駛員孔某追悔莫及,但是已經造成了人身傷害和一萬多元的財產損失。
孔某和王某是什么關系?
孔某是王某雇傭的農機駕駛員,所以從這個案例中能看出來王某是雇主,孔某是雇員,雙方成法律的雇傭關系。
雙方的責任怎么劃分?
在案件中王某和孔某都有過錯,雙方要按照過錯的程度分擔責任。農機手是否經過正規的駕駛技術培訓?有沒有取得農機駕駛員的資格?農機在進行耕作的過程中有沒有進行相應安全故障的排除檢查?還有農機在作業過程中是不是帶病作業?農機本身自己有故障還是農機手在操作過程中存在危險操作的行為?這些都是劃分責任上需要考量的因素。如果操作員自己的過錯程度更大一些的話,可能根據自己的程度需要承擔更大的賠償責任。
01.怎么盡量避免農機安全事故發生?
農機是比較專業的機器,建議大家選擇正規廠家,去正規的銷售地點購買農機。在這個過程中還可以要求賣家出示經銷商許可證等正規證件,留有正規的發票。如果因為農機存在問題導致安全事故,可以切實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購買農機時,一定要有正規的操作資質,比如一些農機要有一些培訓證才可以駕駛。農機作業誤傷人怎么處理 我們在購買農機的過程中可以要求賣家提供培訓服務,因為不是所有的農機都是通用的。應該提前了解農機各項操作最大承受度,確保能夠安全地使用農機。農機買回家后要定期維護,避免因為一些小毛病造成大事故。
農機操作過程中要注意安全、合法、正規。現在是互聯網時代,建議農民朋友們應該提高法律意識。可以學習一些典型的案例,從中吸取教訓,避免自己重蹈覆轍。
一旦發生糾紛,首先要保證人員安全,及時送醫。其次,農機作業誤傷人怎么處理 我們要把雙方的權利義務固定到書面上,一旦發生糾紛訴訟到法院的時候,白紙黑字能夠很容易地證明雙方的關系,有益于大家維權,也避免發生扯皮的情況。
02.農戶和農機手之間存在四種法律關系
1、雇傭關系。很多農戶的機械是租賃或是借用的,自己沒辦法操作,這樣可以雇傭有操作技能的人幫忙操作。一般按天支付工資,這種情況屬于雇傭關系。
2、承攬關系。一些大的農田租用農機的時候會連帶工人一起承包,工程總量由承包人直接對農戶負責,這種情況在法律上是承攬關系。
3、幫工關系。農戶和農機手是鄰里,家有有事,鄰居過來幫忙,兩人之間是幫工的關系。
4、不存在直接法律關系。農機手和機械都隸屬于某一個公司或老板,農戶跟公司或老板之間簽訂了合同。這種情況農戶和農機手之間不發生直接的法律關系。大家應當先把約定的權利義務都明確地寫在合同上,避免后面發生爭議的時候不利于雙方維權。
03.使用農業機械應該注意什么?
在開始作業前,一定要認真檢查機械的狀況,必須保持農業機械狀況正常,才能開始作業。
如果在農田作業,作業現場人多、機械多,這種情況下容易發生事故。建議現場有專業人員指揮,維護好現場的秩序。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和輔助人員要協調一致、配合密切,按照規定的時速行使,在操作過程中按照規定鳴喇叭、打警示燈。工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還要嚴格的注意周圍人員的安全。
操作人員在工作中不要飲酒、吸煙,并且控制方向盤時不要單手控制,在操作過程中千萬不要違規超載。
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農業機械事故處理工作農機作業誤傷人怎么處理 ,維護農業機械安全生產秩序,保護農業機械事故當事人農機作業誤傷人怎么處理 的合法權益,根據《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機械事故(以下簡稱農機事故),是指農業機械在作業或轉移等過程中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農機作業誤傷人怎么處理 的事件。
農機事故分為特別重大農機事故、重大農機事故、較大農機事故和一般農機事故:
(一)特別重大農機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農機作業誤傷人怎么處理 ;
(二)重大農機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農機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農機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負責農業機械事故責任的認定和調解處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所屬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承擔本轄區農機事故處理的具體工作。
法律、行政法規對農機事故的處理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條 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農機事故,農業部、省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和地(市)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分別派員參與調查處理。第五條 農機事故處理應當遵循公正、公開、便民、效率的原則。第六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按照農機事故處理規范化建設要求,配備必需的人員和事故勘查車輛、現場勘查設備、警示標志、取像設備、現場標劃用具等裝備。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將農機事故處理裝備建設和工作經費納入本部門財政預算。第七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保持通訊暢通。第八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做好本轄區農機事故的報告工作,將農機事故情況及時、準確、完整地報送同級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和上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
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將農業機械事故統計情況及說明材料報送上級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農機事故。第九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農機事故檔案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農機事故檔案管理。第二章 報案和受理第十條 發生農機事故后,農機操作人員和現場其農機作業誤傷人怎么處理 他人員應當立即停止農業機械作業或轉移,保護現場,并向事故發生地縣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報案;造成人身傷害的,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造成人員死亡的,還應當向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報案。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事故發生時機具和人員的位置。
發生農機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在就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后即行撤離現場。第十一條 發生農機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農機事故現場目擊者和其他知情人應當向事故發生地縣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或公安機關舉報。接到舉報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協助公安機關開展追查工作。第十二條 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接到事故報案,應當記錄下列內容:
(一)報案方式、報案時間、報案人姓名、聯系方式,電話報案的還應當記錄報案電話;
(二)農機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三)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
(四)農業機械類型、號牌號碼、裝載物品等情況;
(五)是否存在肇事嫌疑人逃逸等情況。第十三條 接到事故現場報案的,縣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立即派人勘查現場,并自勘查現場之時起24小時內決定是否立案。
當事人未在事故現場報案,事故發生后請求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處理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3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第十四條 經核查農機事故事實存在且在管轄范圍內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應當立案,并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農機事故事實存在,或不在管轄范圍內的,不予立案,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我想知道農機出現傷人事故怎么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規定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農機作業誤傷人怎么處理 ,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農機作業誤傷人怎么處理 ,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農機作業誤傷人怎么處理 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農機作業誤傷人怎么處理 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農機作業誤傷人怎么處理 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第77條 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