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窄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而司法鑒定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法定鑒定單位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鑒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鑒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殘等級鑒定也稱工傷評殘,是勞動鑒定委員會在勞動能力鑒定技術小組認為工傷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需要評殘的基礎上,依據《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對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職工傷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依賴護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別和評定。一共有十個級別。勞動鑒定與工傷評殘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從性質上來說,勞動鑒定是工傷評殘的基礎。從程序上來說,是先鑒定后評殘。從范圍來說,勞動鑒定更大一些,即除對工傷(含職業病)進行鑒定外,還包括對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的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其主要職能是從醫務方面對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鑒定。而工傷評殘相對來說更專業、更嚴格,其職能是對工傷和患職業病職工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狀況進行的鑒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別依據也不同。但對于明顯的工傷(含職業病)案例來說,工傷評殘可以與勞動鑒定同時進行。雖然司法檢測暫時未能單獨立法,但司法鑒定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已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各項管理機制正在不斷調整優化當中,司法鑒定行業的管理體制有望理順,行業市場空間拓展潛力大。由于司法鑒定的公正性質,目前市場上的司法鑒定權威機構大多為公檢法部門設立,部分為面向社會的服務機構。隨著社會進步,居民的維權意識逐步提高,將進一步推動司法鑒定的社會需求的增長。司法鑒定廣泛應用于醫療糾紛、交通事故、刑事案件、親子鑒定、書畫鑒定等領域,我們預計,隨著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及成功,司法鑒定行業社會需求這一領域存在巨大的拓展空間。從上文我們可以得知,工傷鑒定一般是指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二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專業的機構運用專業的知識對案件的事務獲得進行公平公開公正的一種鑒定,兩者的鑒定內容鑒定標準,原則都是存在差別的。
司法鑒定和工傷鑒定一樣嗎司法鑒定與工傷鑒定不一樣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雙方存在以下區別:工傷鑒定的鑒定機構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司法鑒定的鑒定機構是持有鑒定資質的有關機構;工傷鑒定需要先做工傷認定且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司法鑒定在傷員傷情穩定后即可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其他。
1、鑒定機構不同,工傷鑒定的鑒定機構是社保局;司法鑒定的鑒定機構是持有鑒定資質的有關機構。
2、鑒定標準不同,工傷鑒定的鑒定標準有大概400多項;司法鑒定的鑒定標準只有大概200多項,從鑒定標準的范圍來看,簡單理解就是,工傷鑒定能鑒定到十級的,在司法鑒定中不一定能鑒定的到傷殘。
3、鑒定流程不同,工傷鑒定需要先做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后才能做工傷鑒定;司法鑒定,在你傷情穩定后即可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司法鑒定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登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
(一)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鑒定業務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二)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鑒定業務相關的專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鑒定業務相關工作十年以上經歷,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以及被撤銷鑒定人登記的人員,不得從事司法鑒定業務。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業務范圍;
(二)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所必需的儀器、設備;
(三)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所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四)每項司法鑒定業務有三名以上鑒定人。
申辦流程
申辦材料:
1、申請表;
2、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行業執業資格、學歷、符合特殊行業要求的相關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及業務成果等證明材料;
3、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辦理程序: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應當由擬執業的司法鑒定機構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相關材料:個人兼職從事司法鑒定業務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兼職從事司法鑒定業務的書面意見。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省級司法行政機關作出準予執業的決定,頒發《司法鑒定人執業證》;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書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鑒定機構并說明理由。
辦理時限:法定時限
工傷鑒定程序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鑒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來做鑒定。
3.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200元鑒定費。如材料不全,由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我辦出據委托診斷后,再來鑒定。
4.鑒定辦于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
5.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后,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和司法鑒定的區別?工傷鑒定和司法鑒定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的區別:司法鑒定在傷情發生后即應進行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工傷鑒定則應在治療終結后進行;司法鑒定多用來確定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工傷鑒定多用來確定民事賠償責任;工傷鑒定將傷殘等級劃分為I級(1級)至X級(10級),司法鑒定將損傷本身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的嚴重程度劃分為輕微傷、輕傷和重傷;其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工傷鑒定和司法鑒定哪一個好一、兩者之間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的聯系: 1、都需要由具有相應資格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的專業人員進行。 2、都必須依據一定的標準進行。 3、很多情況下工傷傷殘鑒定和司法傷殘鑒定 ,特別是在受害人重傷的情況下,往往同時會出現受害人殘疾,即兩者經常同時出現。 4、作為案件中的證據之一,評定結論和鑒定結論的法律地位相等。 二、兩者之間的區別: 1、確定的時間不同。傷情鑒定在傷情發生后即應進行,而傷殘評定則應在治療終結后進行,這是因為兩者的評價基礎不一樣。 2、目的不同。傷殘評定主要在于評判治療終結后的傷殘程度,即對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響程度,而傷情鑒定在于確定損傷本身的嚴重程度。鑒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損傷程度和傷殘程度的評定上是有一定區別的,也就是說,可以被鑒定為重傷的不一定構成傷殘。因為有些損傷本身可能很嚴重,但經過治療后可能痊愈而不影響功能。 3、標準依據不同。在 道路交通事故 中,傷殘評定的依據的標準是《道路 交通事故受傷 人員傷殘評定》,屬于強制性國家標準而傷情鑒定,目前依據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聯合制定的《人體 輕傷鑒定標準 (試行)》和《人體重傷鑒定標準》。這是文件依據的不同。而上述標準制定時所參照的醫學或生理依據也不同。 4、使用目的不同。傷殘評定結論多用來確定 民事賠償責任 ,而傷情鑒定則多用來確定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劃分,即是以輕、重傷或死亡多少人來劃定的。 5、等級劃分不同。傷殘評定根據對工作、生活和社會活動影響的程度劃分為Ⅰ級(1級)至Ⅹ級(10級),傷情鑒定則根據損傷本身的嚴重程度劃分為輕微傷、輕傷和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