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內交通費標準
市內指北京市內交通費標準 的是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北京市內交通費標準 ,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北京市內交通費標準 ;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一、公務員出差補助:
1、城市間交通費:城市間交通費是指省際、市際出差因搭乘火車、輪船、汽車、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產生的費用。
2、住宿費:住宿費是指出差任運出差期間入住賓館、飯店、招待所等產生的房租費用。
3、伙食補助費:伙食補助費是指給予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吃飯費用給予補助的費用。
4、市內交通費:市內交通費是指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市內坐公交、地鐵、出租車等所產生的費用。
二、公務員出差住宿標準:
1、部級官員出差北京,住宿費標準每天限額為1100元。
2、司局級官員出差北京,每天限額650元。
3、其他人員出差北京每天限額500元。
法律依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第三條 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六條 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公務員差旅費標準出差補助指北京市內交通費標準 的是單位員工因公出差享有北京市內交通費標準 的住宿費標準、市內交通費標準、伙食補貼(或誤餐補貼)、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北京市內交通費標準 他補助(如遠離家人,公司給予一定補貼等)。企事業單位出差補助沒有明文規定,一般視企業規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補助金額參次不齊。一般分為兩種情況,即分項目如住宿標準是多少錢一天,市內交通是多少錢一天等,也有的單位實行包干制,即一天多少錢,不再承擔住宿、市內交通費及餐飲費。但國家公務員出差補助一般都有明確標準,但各地視經濟條件也不盡相同。
第一章
第一條
為北京市內交通費標準 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規范差旅費管理,完善公務活動接待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包括中央駐北京市以外地區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四條
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干。
第五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廉政建設,不得向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
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北京市內交通費標準 :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單位司局以上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單位級別在司局級以下的,需經本單位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三)副部長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
第七條
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第八條
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第三章
住宿費
第九條
財政部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分別確定各級別人員的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
第十條
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住宿標準:副部長級人員住套間,司局級人員住標準間,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
出差人員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準憑據報銷。因特殊情況未到定點飯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出差到沒有定點飯店的地方,住宿費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定點飯店通過招標、協商方式確定,名單另行公布。
第十一條
中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暫不實行定點住宿,其住宿費在出差地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以內憑據報銷。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發票,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第四章
伙食補助費
第十三條
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條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每人每天在50元以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招待費開支。
第五章
公雜費
第十五條
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第十六條
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第六章
參加會議等的差旅費
第十七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小型調查研究會等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第十八條
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放伙食補助費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第七章
調動、搬遷的差旅費
第十九條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出差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人員調動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飛機。
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行李、家具等托運費,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以上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條
與工作人員同住的家屬(父母、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和必須贍養的家屬),如果隨同調動,其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以及行李、家具托運費等,由調入單位按被調動人員的標準報銷。已滿16周歲的子女隨同被調動人員調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報銷。
被調動人員的同住家屬,應與被調動人員同行。暫時不能同行的,經調入單位同意,可暫留原地。其以后遷移時的旅費,以及被調動人員的非同住家屬,經批準遷到被調動人員的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旅費,均由被調動人員的調入單位報銷。
第二十一條
職工搬遷家屬的路費。按有關規定,并經組織批準,將原未隨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業人員)及其同住親屬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員所在單位按第二十條規定報銷旅費。
第二十二條
由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費按照解放軍總后勤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部隊按合理路線、規定標準計算發給,到達調入單位后結算,多退少補,作為增加或減少單位的差旅費處理。
第八章
第二十三條
工作人員出差或調動工作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第二十四條
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各接待單位要根據各類出差人員住宿費限額標準和伙食補助費包干標準適當安排,不得以任何名義免收或少收食宿費。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二十五條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補充辦法,并報財政部備案。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實行垂直管理體制的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
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直屬機關,參照本辦法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由總后勤部參照本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實行。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的通知》(財文字[1996]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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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出臺培訓費管理辦法 培訓費每人不超450關鍵詞
培訓費
《北京市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培訓費管理辦法》2月7日發布。培訓費總額每天不超過450元北京市內交通費標準 ,工作人員人數最多不超過10人。北京市財政局副局長韓杰表示北京市內交通費標準 ,此前,北京市級培訓費管理按照會議費管理要求執行,并無單獨的管理辦法。此次單獨制定培訓費辦法,使培訓費管理更具針對性,為規范培訓費支出提供了制度保障。
培訓伙食費每天110元
培訓費包括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講課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其他費用。住宿費180元/天;伙食費110元/天;場地費和講課費100元/天;資料費、交通費和其他費用60元/天,合計450元/天。
據韓杰介紹,此次對培訓費規范了開支范圍和標準,在支出標準上參照會議費三類會議費標準執行,并根據培訓實際特點,對其中住宿、餐飲等明細標準較三類會議費有所降低,增加了講課費支出標準。同時明確,培訓費各項明細費用之間可調劑使用,但伙食費不得超過明細標準。
同時,對于不發生的事項,報銷額度上限應按明細標準進行相應扣減。特別是不安排住宿的培訓不能列支住宿費,額度上也不能超過無住宿費的支出標準。
工作人員不超10人
培訓活動時間按照批準文件,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培訓報到和撤離時間分別不得超過1天。
各單位組織干部開展黨性教育,可根據需要赴革命老區等黨性教育基地學習。除此之外,其他各類培訓均應在本市舉辦。
組織培訓應嚴格控制工作人員數量,工作人員控制在參訓人員數量的5%以內,最多不超過10人。
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游;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使用培訓費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培訓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嚴禁套取培訓費設立“小金庫”。
培訓經費應當公開
辦法規定,各單位應當將培訓的項目、內容、人數、經費等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公開。
市委組織部等部門將對培訓的費用進行監督檢查,包括培訓計劃的編報是否符合規定;培訓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是否符合規定;培訓費報銷和支付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虛報培訓費用的行為;是否存在轉嫁、攤派培訓費用的行為;是否存在向參訓人員亂收費的行為;是否存在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追回資金并予以通報;相關責任人員,所在單位按規定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關鍵詞
差旅費
市內交通費提高50元
每天80元;司局級出行只能住標間,坐經濟艙
昨日,《北京市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發布,對黨政機關差旅費實施新規。市內交通費每人每天80元,比之前提高50元;司局級出行只能住標間,坐經濟艙。
此次辦法增加了報銷訂票費和經批準的退票費,以及乘坐火車(合動車、高鐵)的交通意外保險。辦法還明確,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今年1月初,財政部發布中央機關差旅費標準時確定,原先全國統一的差旅費標準,明確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及消費水平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但此次北京的文件中,并沒有明示差旅費中,住宿費、伙食費的具體金額。
從各地來看,各省部級領導住宿費標準一般為800元左右,司局級領導住宿費標準在400元至500元之間,其他人員住宿費標準在300元至400元之間。伙食費標準則多在100元。
■ 六種行為將追責
●單位無出差審批制度或出差審批控制不嚴的;
●虛報冒領差旅費的;
●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
●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的;
●轉嫁差旅費的;
●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關鍵詞
接待費
國家元首伙食費每人每天600元
,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將在懷柔雁棲湖召開,各種外事活動也越來越多,那么外賓的接待標準是多少?《北京市黨政機關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昨日發布,對接待外賓的住宿、交通、就餐等費用進行了規定。
司局級代表團住賓館不得超過四星
住宿方面,副部長級及以上人員率領的外賓代表團,可安排在五星級、四星級賓館;司局級及以下人員率領的代表團以及其他一般外賓代表團,安排的賓館最高不超過四星級。
外賓日常伙食費方面,國家元首、政府首腦級每人每天600元;副總統、副總理、正、副議長級每人每天550元;正、副部長級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300元。
宴請優先安排在宴請舉辦單位內部的賓館和招待所,不上高檔菜肴和酒水,杜絕奢侈浪費。外賓宴請費標準:正、副部長級人員出面舉辦的宴會,每人每次 400元;廳局級及以下人員出面舉辦的宴會,每人每次300元;冷餐、酒會、茶會分別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外賓在華期間,宴請不得超過兩次,包括赴區縣訪問時由區縣接待單位或有關單位聯合安排的1次宴請。
贈送外賓禮品,部級不得超400元
對外贈禮應當節約從簡,贈禮對象僅限于外方團長夫婦,必要時可包括主要陪同人員,原則上由接待單位贈禮1次,其他單位不得重復贈禮。如外方贈禮,可按對等原則回禮。
對外贈禮以贈禮方或受禮方級別較高一方的級別確定贈禮標準。贈禮方或受禮方為正、副部長級人員的,每人次禮品不得超過400元;贈禮方或受禮方為司局級及以下人員的,每人次禮品不得超過200元;其他人員可視情況贈送小紀念品。
接待人員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用餐者,經批準可以領取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次50元。
差旅費標準城市間交通費
部級:可坐火車軟席、高鐵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
司局級:可坐火車軟席、高鐵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輪船二等艙;飛機經濟艙
其余人員:只能坐火車硬席、高鐵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輪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
住宿費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
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
伙食補助費
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
市內交通費
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