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賠償如何計算工作年限
一、正面回答
辭退員工的年限規定是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離職賠償如何計算工作年限 ,就應當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離職賠償如何計算工作年限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分析
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三、不同的辭退方式的工齡計算?
1、受開除公職處分的:仍按現行規定辦理,開除前的工齡不作為連續工齡計算離職賠償如何計算工作年限 ;
2、受除名處理的職工:除名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后的工齡,可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離職賠償如何計算工作年限 ;
3、受辭退處理的職工:被辭退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后的工齡,可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
4、自動離職的職工:其離職前的工齡與重新就業參加工作后的工齡,可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
員工離職經濟補償金計算公式是怎樣的?一、員工離職 經濟補償金 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公式離職賠償如何計算工作年限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 工資 ;因病或非因公負傷 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醫療補助費(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的工資);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離職賠償如何計算工作年限 ,單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離職賠償如何計算工作年限 ,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1. 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2.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醫療補助費(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的工資) 3.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4. 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 經濟性裁員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6. 用人單位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經濟補償金 = 原經濟補償金 額外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50%)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 賠償金 的計算 1. 勞動者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錄用費用 培訓費用 直接經濟損失 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條款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 = 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潤) 合理的調查費用。 因此,員工離職是否具有相應的經濟補償金需要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否為過錯方進行補償。若是,屬于勞動者自愿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同時,經濟補償金和 經濟賠償金 兩者之間是不同的概念,廣大群眾在面臨 勞動糾紛 時要學會區分。
離職賠償n+1的n怎么算離職補償金N+1計算方法是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離職賠償如何計算工作年限 ,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離職賠償如何計算工作年限 的經濟補償金離職賠償如何計算工作年限 ,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勞動法關于辭職賠償的規定法律分析離職賠償如何計算工作年限 :勞動者主動辭職離職賠償如何計算工作年限 的離職賠償如何計算工作年限 ,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辭退員工,必須對員工進行補償,補償金額根據員工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進行劃分: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不滿一年而超過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而不滿六個月的,公司需向員工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非法辭退員工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并且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同時員工不在勞動法規定的辭退范圍內,那么該用人單位的行為就已經構成違法行為。那么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雙倍的賠償金額給員工作為經濟補償,即工作每滿一年需向員工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