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未處理能到別的廠上班嗎
工傷認定期間職工是不可以在別家公司上班的。因為沒有解除勞動關系工傷未處理能到別的廠上班嗎 ,就到別家公司上班是必須要經過勞動關系所在公司同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工傷未處理能到別的廠上班嗎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工傷未處理能到別的廠上班嗎 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我在廠里受了工傷,但是工傷鑒定還沒有做,現在想去別的廠里上班會怎么樣可能會影響工傷的申請及賠償。現在如果想去其工傷未處理能到別的廠上班嗎 他廠子上班工傷未處理能到別的廠上班嗎 ,如果是同一個公司下屬兩個廠子,不涉及勞動關系解除和保險轉移的情況,那么隨時都可以去,但如果不屬于同一公司,屬于兩個獨立法人,那么就牽扯到解除勞動合同和保險轉移的問題,建議最好協商完賠償問題后再離開。
法律分析
在職工發生工傷事故以后,單位必須在職工發生工傷起一個月內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不申報,那么職工個人及其親屬都可以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的。職工可以自己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提出認定申請。即使已經離職,但畢竟是在離職前發生的事故,單位應當承擔責任。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如果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因此,只要鑒定是工傷,即使辭職后也是可以申請賠償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工傷事故沒處理好可以到別的廠里上班嗎,公司可以拒絕什么理賠?如果傷情沒有恢復,不建議上班,如果上班傷情惡化,單位可以以此為由拒賠相關惡化傷情醫療費用。發生工傷后,應該自工傷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到單位所在地勞動局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認定書下來后,到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做勞動能力、停工留薪期鑒定,鑒定書下來后,單位有為你購買工傷保險工傷未處理能到別的廠上班嗎 的,到社保基金申領工傷賠償金,沒有為你購買工傷保險的,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單位不愿意賠償的,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事故又稱勞動事故,有廣義、狹義之分。在狹義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工傷保險的業務指南中指出“工傷事故應該是指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質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除此之外,廣義的工傷事故還包括罹患職業病。《工傷保險條例》第一條規定工傷未處理能到別的廠上班嗎 :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救治和經濟補償,制定本條例。”根據該《條例》的基本精神,我國工傷事故賠償中所指稱的工傷事故采用的是廣義,既包括一般傷害事故和急性中毒,又包括罹患職業病。
拓展資料:
一、補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① 享受條件
因工受傷或確診為職業病,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級至十級的工傷職工,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人員舊傷復發的以及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不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② 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標準相當于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的7至27個月。一級27個月,二級25個月,三級23個月,四級21個月,五級18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3個月,八級11個月,九級9個月,十級7個月。
二、傷殘津貼
① 享受條件
工傷職工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生產、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
② 待遇標準
傷殘津貼的標準為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的90%至75%。一級90%,二級85%,三級80%,四級75%。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傷殘撫恤金的計發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