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書怎么提交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書怎么提交 的復核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法律依據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書怎么提交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書怎么提交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書怎么提交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申請怎么進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申請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書怎么提交 的流程:
1、當事人對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的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書怎么提交 ,自收到事故認定書或者相關證明之日起三日內提起書面復核申請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書怎么提交 ;
2、交管部門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有關材料移送上一級交管部門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書怎么提交 ;
3、上一級交管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七十二條
復核申請人通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復核申請連同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材料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第七十四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請問交通事故認定復核申請書向那個部門交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書怎么提交 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即可。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二條規定:復核申請人通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書怎么提交 ,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復核申請連同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材料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復核申請人直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內提交案卷材料。
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認定復核的相關要求規定:
1、受理復核申請后,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受理當事人復核申請的有關情況告知相關人民法院。
2、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程序合法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
參考資料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4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