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工傷不予以認定的三個條件不是勞動關系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是勞動關系但不屬于法律規定的情形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職工因為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職工自己醉酒導致傷亡的;職工有自殘或者自殺行為的。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工傷不予以認定的三個條件1、故意犯罪
職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傷亡,應由職工本人承擔相應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的法律后果。
2、醉酒或者吸毒
因醉酒導致的傷亡,是指職工飲用含有酒精的飲料達到醉酒的狀態,在酒精作用期間從事工作受到事故傷害。酒精具有麻痹神經中樞的作用,導致行為人的判斷能力和反應能力遲鈍,難以辨認或控制自己的行為。職工在工作時因醉酒導致行為失控而對自己造成的傷害,不認定為工傷。
吸毒在醫學上多稱為藥物依賴和藥物濫用。吸毒對吸毒者的身心危害極大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毒品進入人體后作用于人的神經系統,使吸毒者對毒品產生依賴,出現一種渴求用藥的強烈欲望,驅使吸毒者不顧一切地尋求和使用毒品。吸毒后,人的控制力降低。職工在工作時因吸毒導致行為失控而對自己造成的傷害,不認定為工傷。
3、自殘或者自殺
自殘是指行為人傷害自己的身體并造成傷害結果的行為。例如,某職工為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了獲取較高的工傷保險賠付,在工作過程中,故意用利器將自己扎傷,該職工的這種行為,就屬于自殘。
自殺是指行為人通過各種方法和手段結束自己生命的行為。例如,某職工因個人私事想不開,從工作場所內的塔吊上縱身跳下,當場死亡。該職工的這種行為就屬于自殺。
哪些情況不能被認定為工傷一、不能認定為工傷的情況
1、故意犯罪
職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傷亡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應由職工本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我國《刑法》第十四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如重大責任事故罪,雖然也是造成人員傷亡的犯罪,但就不屬于故意犯罪的范疇。
《刑法》規定的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于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該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因此,職工即使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但若自己也同時在事故中受到傷害,因其屬于過失犯罪,仍可被認定為工傷。
不予進行工傷認定的情形有哪些1、對于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后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的,工傷認定機關理應不受理。2、對于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的,除特殊原因外(具體指勞動關系的確認、醫療尚未終結等),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3、傷者或者傷者家屬、用人單位對所申請的不予受理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內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認定工傷的標準,哪些情況不能被認定為工傷一、不能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1、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故意犯罪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醉酒或者吸毒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自殘或者自殺。其他情形下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發生工傷事故工傷不予認定的三個條件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二、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情形有哪些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職工因犯罪活著違反治安管理傷亡,自然是與履行工作職責無關,不得認定為工傷。
(2)醉酒導致傷亡的。職工因醉酒而傷亡,也與履行工作職責無關,即使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也不得認定為工傷。
(3)自殘或者自殺的。這種人身傷害是行為人自己的責任,不能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