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法欺詐賠償
1.欺騙消費者權益,經營者應當按照消費者消費者權益法欺詐賠償 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消費者權益法欺詐賠償 的損失,增加賠償消費者權益法欺詐賠償 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
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消費者權益法欺詐賠償 他受害
人死廣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木法第四一九條消費者權益法欺詐賠償 ,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
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消費欺詐的認定及賠償法律分析:消費者在遇到價格欺詐或者侵權的行為后消費者權益法欺詐賠償 ,可以協商要求對方進行賠償消費者權益法欺詐賠償 ,如果對方不予賠償的,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門來投訴處理,對于存在價格欺詐等嚴重的侵權行為的,是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第五十六條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七)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對缺陷商品或者服務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九)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 三倍賠償消費欺詐三倍賠償規定是如果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是服務有其他行為的情況之下,那么應當是按照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是接受服務的三倍來進行賠償的,這是根據消費者權益法欺詐賠償 我們國家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當中所作出的規定。
欺詐銷售行為構成要素是:
1、欺詐人
(1)欺詐人的欺詐故意
欺詐故意是指行為人具有故意欺詐他人的意思,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使被欺詐人陷入錯誤認識,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一種心理狀態。
(2)欺詐人的欺詐行為
欺詐行為,指欺詐人語言、文字或活動有隱瞞事實而告知虛假情況的行為。即使被欺詐人陷于錯誤、加深錯誤或保持錯誤而虛構事實、變更事實或隱瞞事實的行為。欺詐行為可體現為作為和不作為兩種方式。
2、被欺詐人
被欺詐人的錯誤非因自己疏忽大意之故,而是因欺詐人的欺詐所致。所謂錯誤,是指對合同內容及其他重要情況的認識缺陷。
被欺詐人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詐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詐行為而作出的,也不構成欺詐。這表明被欺詐人的意思表示與欺詐行為之間具有因果聯系。
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法欺詐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
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欺騙消費者權益怎么處理一、欺騙消費者權益怎么處理
被欺騙消費者權益法欺詐賠償 的消費者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提出3倍賠償,還是要求500元賠償,以有力保護自己消費者權益法欺詐賠償 的合法權益。
(一)欺騙消費者行為處罰根據《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消費者權益法欺詐賠償 的,依法給予如下處罰: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3、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二)欺騙消費者行為賠償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13)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途徑有哪些?
根據法律規定,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協商和解,協商和解具有高效、簡便、經濟等優點,而且程序簡單、節省時間和精力。
(二)調解。消費者協會調解一般由消費者協會、經營者和消費者三方參加,消費者協會起著居中調解的作用,也可以提出解決糾紛的有關方案或者建議,但是并不能代替消費者或者經營者做出有關決定。
綜上所述被欺騙的消費者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提出3倍賠償,還是要求500元賠償,建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根據《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法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