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責認定書下來能提車嗎
責任認定書下來不可以提車,需等待賠償到位,或交納足夠我全責認定書下來能提車嗎 的押金、或請法人擔保,才能提車。
法律分析
視具體情況而定。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報警后,交警部門應該在十日內出具事故認定書,事故認定書出具后五日內告知當事人提車,再由當事人進行提車,如果交警部門在事故認定書出具當天通知當事人,則當事人可以進行當天提車我全責認定書下來能提車嗎 ;如果交警部門沒有當天對當事人通知則當事人不能當天提車。責任認定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我全責認定書下來能提車嗎 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他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后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效力我全責認定書下來能提車嗎 :一種證據的法律效力是基于其法律地位而產生的,法律地位確定了,其法律效力自然形成。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實踐中,都是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肇事者是否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和法院量刑的主要依據,甚至可以說是起決定作用的依據。可見事故責任認定書在交通肇事案件中的法律效力是至高無上無以替代的。在司法實踐中,如案件進入到法院審判階段,雙方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比例沒有異議,法院將按照認定書對雙方各自的損失進行審理。如雙方或一方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比例有異議,異議方應提供相關證據證實其異議的理由,異議方有證據證實認定書認定比例確有錯誤的,法院只將認定書作為審判參考,綜合異議人所提交的證據對案件各方的責任比例重新進行劃分。如當事人對認定書有異議,卻沒有證據能夠證實其異議理由,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四條 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通過發協查通報、向社會公告等方式要求協查、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偵破線索。發出協查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告時,應當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實、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情況、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關情況。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車輛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有關部門。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可以取車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后可以取車。根據相關規定我全責認定書下來能提車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制作完成我全責認定書下來能提車嗎 的我全責認定書下來能提車嗎 ,說明檢驗報告鑒定意見也已確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當事人經通知后可以領取車輛。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
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交通事故認全責能提車嗎能不能提車和是否認全責沒有必然聯系。 交通事故 必須雙方在事故責任書都簽字以后才可以到交警隊領車。 扣留車輛是為了檢驗鑒定需要我全責認定書下來能提車嗎 ,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我全責認定書下來能提車嗎 的事故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