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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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級傷殘賠償標準人保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6 個月人保賠償標準 ,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6 個月= 15306 元;
2、九級傷殘賠償標準人保賠償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8 個月人保賠償標準 ,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8 個月= 20408 元;
3、八級傷殘賠償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0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0 個月= 25510 元;
4、七級傷殘賠償標準,次性傷殘補助金 12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2 個月= 30612 元;
5、六級傷殘賠償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4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4 個月= 35714 元;
6、五級傷殘賠償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6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6 個月= 40816 元;
7、四級傷殘賠償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8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18 個月= 45918 元;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人保賠償標準 的 75%支付至領取養老金。
8、三級傷殘賠償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0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20 個月= 51020 元;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 80%支付至領取養老金。
9、二級傷殘賠償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2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22 個月= 56122 元;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 85%支付至領取養老金。
10、一級傷殘賠償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4 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 2551 元×24 個月= 61224 元;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的 90%支付至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二條 保險事故發生后,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
人保車險撞人賠償標準人保車險撞人賠償標準法定。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人保賠償標準 ,根據法定,包括以下項目人保賠償標準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人保賠償標準 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人保賠償標準 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人保賠償標準 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于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于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范圍內進行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法律適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條 【盜竊、搶劫或搶奪機動車侵權責任】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人保車險理賠標準1、人保車險理賠標準是按照保險合同人保賠償標準 的條款執行人保賠償標準 的人保賠償標準 ,也就是說理賠人保賠償標準 的情況和保險約定的內容相符合,就可以獲得人保的賠償。但如果理賠的原因與合同內容不同或有爭議,或屬于免責條款的情況,那么人保有可能會拒絕理賠。
2、請在投保時仔細閱讀相關的條款,并且不要觸發免賠條款里的內容,這樣來說只要按照流程申請理賠,一般人保都是會走流程賠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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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哪些人保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人保賠償標準 的解釋》第十七條人保賠償標準 ,受害人遭受 人身損害 人保賠償標準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 喪失勞動能力 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人保賠償標準 他合理費用。
人保交強險的賠償范圍與標準1.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人保賠償標準 的人)造成損失人保賠償標準 的人保賠償標準 ,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 交強險賠償范圍 。 2.當有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 3.當無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1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 4.醫療費包括人保賠償標準 :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 伙食補助費 、必要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5.死亡傷殘費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通過判決或調解產生的 精神損害撫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