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重大危險
【法律分析】造成重大危險 :一般情況下建筑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有: 基礎工程深基坑、豎井、大型管溝的施工,大型機械設備(塔吊、人貨電梯等)的安裝、拆卸、使用過程中及各種起重吊裝工程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機械設備傾覆、結構坍塌、人亡等意外造成重大危險 ;腳手架和模板支撐在搭、拆過程不規范、違章指揮作業;高處作業不規范、違章指揮、作業;施工用電不規范;房屋拆除、爆破工程違反規定作業等。 重大危險源 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單元是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十三條 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什么是重大危險源七大類1、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罐區(貯罐)。
2、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庫區(庫)。
3、具有火災、爆炸、中毒危險的生產場所。
4、企業危險建筑(構)物。
5、壓力管道。
6、鍋爐。
7、壓力容器。
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造成重大危險 ,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一)居住區以及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三)飲用水源、水廠以及水源保護區;
(四)車站、碼頭(依法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除外)、機場以及通信干線、通信樞紐、鐵路線路、道路交通干線、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以及地鐵站出入口;
(五)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畜禽規?;B殖場(養殖小區)、漁業水域以及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六)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
(七)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設施、區域。
擴展資料: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造成重大危險 ,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分為生產單元與儲存單元造成重大危險 ,生產單元按照切斷閥來判斷、儲存單元是根據防火堤來判斷分類。
1993年6月第80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預防重大工業事故公約》將“重大事故”定義為:在重大危害設施內的一項活動過程中出現意外的突發性的事故造成重大危險 ,如嚴重泄漏、火災或爆炸,其中涉及到一種或多種危險物質,并導致對工人、公眾或環境造成即刻的或延期的嚴重危險。
對重大危害設施定義為:不論長期地或臨時地加工、生產、處理、搬運、使用或儲存數量超過臨界量的一種或多種危險物質,或多類危險物質的設施(不包括核設施、軍事設施以及設施現場之外的非管道的運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重大危險源
重大危險源一二三四級標準重大危險源分為幾級
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造成重大危險 ,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造成重大危險 ;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較大事故的;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根據相應的重大危險,各級政府、企業等相關部門應采取不同的應急措施,比如現在的新冠疫情。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
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重大危險源。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七章附則中第九十六條規定,重大
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貯存危險物品,且危
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從這一規
定看,重大危險源的概念有三個層次的含義:1、重大危險源是一類場所
或者設施(合稱單元);2、重大危險源是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
險物品的場所或者設施;3、重大危險源是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
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場所或者設施。
確定重大危險源的核心因素是危險物品的數量是否等于或者超過臨界
量。所謂臨界量,是指對某種或某類危險物品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危
險物品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應定為重大危險源。具體危險
物質的臨界量,由危險物品的性質決定。
重大危險源分為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和貯存區重大危險源兩種。兩種重
大危險源的確定方法基本相同。具體辦法,2000年9月17日國家質量技術監
督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gb18218-2)“重大危險源辨識”作了具
體規定。
危險源分級一般按危險源在觸發因素作用下轉化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與
發生事故的后果的嚴重程度劃分。危險源分級實質上是對危險源的評價。
按事故出現可能性大小可分為非常容易發生、容易發生、較容易發生、不
容易發生、難以發生、極難發生。根據危害程度可分為可忽略、臨界的、
危險的、破壞性等級別。也可按單項指標來劃分等級,如高處作業根據高
差指標將墜落事故危險源劃分為4級(一級2m至5m,二級5m至15m,三級
15m至30m,特級30m以上);按壓力指標將壓力容器劃分為低壓容器、中
壓容器、高壓容器、超高壓容器4級。從控制管理角度,通常根據危險源
的潛在危險性大小、控制難易程度、事故可能造成損失情況進行綜合分
級。
根據危險源的性質、場所、設備、設施等的不同,重大危險源可分為以
下七類:
1、
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罐區;
2、
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庫區,如火藥、彈藥庫,毒性物質庫,易
燃、易爆物品庫;
3、
具有火災、爆炸、中毒危險的生產場所;
4、
企業危險建(構)筑物;
5、
壓力管道,包括工業管道、公用管道、長輸管道;
6、
鍋爐,包括蒸汽鍋爐和熱水鍋爐;
7、
壓力容器。
生產經營單位和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新頒布的《安全生產法》要求,對本
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
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