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傷才能達到傷殘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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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損傷程度傷殘鑒定標準需要結合個案綜合判斷怎樣的傷才能達到傷殘鑒定 ,主要分為重傷、輕傷和輕微傷這三類。不同原因致殘、致殘部位不同怎樣的傷才能達到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標準規定了不同怎樣的傷才能達到傷殘鑒定 的量化規范。工傷致殘的怎樣的傷才能達到傷殘鑒定 ,工傷職工要先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領到工傷認定書后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怎樣的傷才能達到傷殘鑒定 ;交通事故致殘的,可以由交警隊委托向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鑒定,也可以由受害人向法院起訴后,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打架斗毆、故意傷害致殘的,被害人可以在法院審理被告人故意傷害罪過程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申請傷殘等級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什么傷才能達到十級傷殘鑒定【法律分析】怎樣的傷才能達到傷殘鑒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6180-2014)《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怎樣的傷才能達到傷殘鑒定 ,十級傷殘評定原則為“器官部分缺損怎樣的傷才能達到傷殘鑒定 ,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2、十級傷殘條款系列凡符合上述情況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cm2;3)全身瘢痕面積50cm2,并有明顯瘢痕;8)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10)足背植皮面積>l00cm2;11)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12)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13)四肢大關節肌腱及韌帶撕裂傷術后遺留輕度功能障礙;14)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度及度以上者;15)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跟矯正視力0.8;16)雙眼矯正視力0.8;17)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18)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19)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后矯正者;20)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后人工晶狀體跟,矯正視力正常者;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I度~度(或輕度、中度),矯正視力正常者;22)晶狀體部分脫位;23)眶內異物未取出者;24)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25)外傷性瞳孔放大;26)角鞏膜穿通傷治愈者;27)雙耳聽力損失26dB,或一耳56dB;28)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并足站立;29鉻鼻病(無癥狀者);30)嗅覺喪失;31)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32)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I度;33)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34)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35)鼻中隔穿孔;36)一側不完全性面癱;37)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后,胸膜粘連增厚;38)腹腔臟器挫裂傷保守治療后;39)乳腺修補術后;40)放射性損傷導致免疫功能輕度減退;41)慢性輕度磷中毒;42)氟及其他無機化合物中毒慢性輕度中毒;43)井下工人滑囊炎;44)減壓性骨壞死I期;45)一度牙酸蝕病;46)職業性皮膚病久治不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怎樣的傷才能達到傷殘鑒定 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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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鑒定傷殘傷殘鑒定分十級怎樣的傷才能達到傷殘鑒定 ,十級最輕,一級最重。
怎樣的傷才能達到傷殘鑒定 我國目前傷殘鑒定有三個標準,即:
一、《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上海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起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并歸口,2014年09月03人發布,2015年1月1日實施,代替GB/T16180-2006,適用于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和因職業病致殘程度怎樣的傷才能達到傷殘鑒定 的鑒定。
該標準共分十級,一至四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二、《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 18667-2002,該標準適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怎樣的傷才能達到傷殘鑒定 的傷殘程度評定,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雇員在雇傭活動中造成人身損害用什么標準評定傷殘的答復》((2013)他8復函)其它人身傷害賠償鑒定也采用該標準。
該標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
三、《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2013年8月30日,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替代《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司發[1990]070號)、《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法(司)發[1990]6號)和《人體輕微傷的鑒定》(GA/T 146-1996)。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涉及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
該標準按受傷程度分為重傷(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輕傷一級、輕傷二級)、輕微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