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損害賠償程序
交通肇事賠償處理五步指南
一、事故基本情況調查
處理交通事故賠償時,首先要全面了解事故經過。交警部門會詳細記錄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輛信息、人員傷亡情況。工作人員會繪制事故現場圖,拍攝現場照片,收集監控視頻等證據材料。
所有參與事故的當事人需要提供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單據。受傷人員要提交醫療診斷證明,車輛所有人需要提供維修估價單。這些材料都會成為后續責任認定的重要依據。
二、事故責任認定流程
交警部門根據現場勘查結果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這份文件會明確指出事故各方是否存在違規行為。認定書需要當面送達所有當事人,接收人要在送達回執上簽字確認。
如果當事人對責任劃分有異議,可以在收到認定書后3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復核申請。復核部門會在30日內作出維持或變更決定。最終認定結果將作為賠償比例劃分的核心依據。
三、賠償責任劃分原則
賠償比例主要依據責任認定結果確定。全責方承擔全部賠償,主責方通常承擔70%-90%賠償責任,同等責任雙方各承擔50%。需要注意保險賠償限額會影響實際賠付金額。
交強險會在責任限額內優先賠付,包括醫療費1.8萬元、財產損失2000元。超出部分由商業險按責任比例賠付。沒有保險的情況需要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賠償項目計算方法
人身傷害賠償包含7個主要項目:醫療費按實際支出計算,需提供正規票據。誤工費根據收入證明和誤工天數核算,無固定收入者按行業標準計算。護理費參照護工工資標準,營養費每天50-100元。
傷殘賠償金按傷殘等級和當地居民收入計算,十級傷殘賠10%,每增一級增加10%。財產損失包括車輛維修費和物品損失,需要提供維修清單和購買憑證。貴重物品損失需專業機構評估。
五、賠償調解具體流程
賠償調解需在指定時限內啟動。傷亡事故調解期為事故認定書送達后10日內。雙方需共同到交警部門協商,可帶律師參與。調解成功會簽訂書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調解失敗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時效為事故發生后1年內。起訴時需要提交事故認定書、醫療記錄、收入證明等全套材料。法院判決后對方拒不履行,可申請強制執行。
特別提醒
1. 遇到人員傷亡要立即報警,48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
2. 不要隨意承諾賠償金額,需專業人員核算
3. 簽訂協議前要確認賠償方履行能力
4. 重大事故建議聘請專業律師協助
5. 注意收集保存所有費用票據和證明文件
賠償金支付方式
1. 當場現金支付需簽收據
2. 銀行轉賬要備注事故編號
3. 分期付款需公證協議
4. 保險理賠需填寫索賠申請書
5. 法院判決賠償可申請先予執行
注意事項
1. 傷殘鑒定要在治療終結后申請
2. 車輛損失評估需雙方認可機構
3. 誤工證明需用人單位蓋章
4. 護理人員需具備護理資質
5. 后續治療費可申請保留訴權
處理流程圖
報案取證→責任認定→賠償核算→協商調解→保險理賠→訴訟解決。每個環節要注意時效要求,建議全程保留書面材料。遇到復雜情況及時咨詢法律專業人士,確保自身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