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前面的車和別的車撞了誰的責任_躲避別的車被后面的車撞誰的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與賠償指南】
一、緊急避讓事故責任劃分
司機為躲避前方車輛發生碰撞時,主要責任由引發危險的車輛承擔。比如前車突然變道導致后車急剎追尾,前車駕駛員需負主要責任。
遇到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情況,采取緊急避讓措施的司機不用賠償。但造成他人損失的,可以適當補償。比如為躲避山體滑坡撞壞路邊攤位,司機不需要賠償,但可自愿給予攤主部分補償。
避讓措施過當造成額外損失時,司機需要承擔責任。舉例說明:為躲避闖紅燈的電動車,轎車急轉撞壞沿街三個店鋪門面。這種情況除了電動車騎手要擔責,轎車司機也需對過度避讓造成的擴大損失負責。
二、醫療費用賠償標準
醫療費按醫院收費單據計算。需要提供住院清單、用藥明細和診斷證明。注意保存所有治療相關票據,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和康復治療費。
三、誤工費計算方法
有固定收入者按實際損失計算。需提供工資單、納稅證明和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無固定收入者參考近三年平均收入,無法證明的按當地同行業平均工資計算。例如外賣員事故賠償,可參考當地配送行業平均收入。
四、護理費與交通費標準
專業護工按實際支出計算,家屬護理參考當地護工工資。需提供護理協議或護工資質證明。交通費按普通公務出行標準報銷,提供正規車票。住院伙食補助參照公務員出差標準,一般每天30-50元。
五、營養費評定原則
營養費根據傷情和醫生建議確定。骨折等需要補充營養的情況,通常按50-100元/天計算。需要提供醫院開具的營養補充證明,賠償期限按實際恢復時間計算。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82條明確規定,緊急避險造成的損害由引發險情方負責。自然原因導致的險情,避險人不擔責但可補償。避險過當需承擔相應責任。處理事故時要注意及時報警、保存證據,必要時通過法律程序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