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碰撞事故如何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處理指南(修訂版)
一、事故現場緊急處理五步驟
發生交通事故時司機要馬上停車。停穩后要拉起手剎并關閉發動機電源。接著打開車輛的危險警報閃光燈。這些動作能有效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司機完成基礎操作后要立即撥打122報警。電話中要準確說明事發位置和傷亡情況。如果有人員受傷要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急救人員到達前不要隨意移動傷員。
二、保護現場的關鍵注意事項
事故發生后要保持現場原始狀態。司機可以用粉筆或石塊標記車輛位置。如果必須移動傷員救治要記錄移動前的位置。現場照片要拍攝多個角度的全景和細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明確規定事故處理流程。司機必須優先搶救受傷人員并報警。輕微事故可協商解決但需保留證據。重大事故必須等待交警到場處理。
三、行人事故責任認定標準
行人在小區門口被撞時司機要承擔基本責任。法律要求機動車方履行無過錯責任原則。即使司機沒有違法行為也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這是為了保護弱勢交通參與者的權益。
行人存在明顯過失時會減輕司機責任。比如行人突然加速橫穿馬路或低頭看手機。但減輕幅度不超過總責任的30%。司機依然要承擔主要賠償責任。
四、賠償比例的三種情況
當司機完全沒有過錯時賠償不超過10%。這種情況需要完整證據鏈證明司機合規駕駛。包括行車記錄儀視頻和剎車痕跡鑒定報告。
如果行人故意造成事故司機可以免責。例如行人主動撞向行駛中的車輛。這種情況需要目擊證人或其他直接證據支持。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方式
遇到傷者大出血等危急情況可以破例移動傷員。但要在移動前做好標記和拍照記錄。最好有旁觀者作證移動的必要性。這些措施能避免后續責任認定爭議。
輕微刮蹭事故可協商快速處理。雙方交換駕駛證信息后撤離現場。24小時內到快處快賠中心辦理手續。但必須共同確認事故責任劃分方案。
雨天或夜間事故要特別注意警示措施。除開啟雙閃燈外還要設置三角警示牌。普通道路擺放距離為50米外,高速公路要放在150米外。這些措施能有效預防連環追尾。
遇到肇事逃逸要立即記錄車輛特征。包括車牌號、車型、顏色和逃逸方向。及時通知前方交警設卡攔截?,F場散落物要保留作為調查證據。
法律要求所有司機必須購買交強險。這是保障事故賠償的基礎。商業三者險建議至少投保100萬元額度。特別是經常在市區行駛的車輛。
事故處理過程中要注意證據收集。包括對方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單照片。有條件時應錄制對方司機的陳述視頻。這些資料對后續理賠至關重要。
賠償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交警調解。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但可反悔一次。最終爭議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時效為事故發生日起三年內。
本指南依據最新交通法規整理。具體案例處理以交警部門認定為準。建議駕駛員定期參加安全培訓。保持防御性駕駛習慣是預防事故的根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