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放在門房出問題誰的責任
法律分析快遞放在門房出問題誰的責任 :1、快遞公司責任:未經收件人同意,快遞員擅自將快遞交給小區物業、門衛簽收,由此出現快遞遺失快遞放在門房出問題誰的責任 的問題,快遞公司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2、業主責任:收件人已經同意由小區物業、門衛簽收快遞,快遞公司沒有責任。物業公司在業主同意的情況下代收包裹,包裹出現問題,業主自己也要負一定的責任。我國并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小區門衛或者物業管理部門有代收快遞包裹的義務,也就是說除非小區的物業管理協議上曾經特別標注了有此項服務。或者曾經有業主要求過,物業公司也同意,并且雙方針對此事簽訂了相關的協議,讓物業代收快遞的行為屬于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九條 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受托人超越權限造成委托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百三十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請求賠償損失。
快遞放門衛丟失誰的責任??快遞放門衛丟失如果門衛沒有同意放快遞快遞放在門房出問題誰的責任 的快遞放在門房出問題誰的責任 ,則由快遞公司承擔責任;如果門衛同意快遞放在門房出問題誰的責任 了快遞放在門房出問題誰的責任 ,則只要門衛不存在重大過錯或者過失的,門衛和快遞公司都不承擔責任,如果門衛存在重大過錯或者過失的,則由門衛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條,保管期內,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無償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快遞放在門衛室丟了是誰的責任【法律分析】
根據交通運輸部2013年3月1日施行快遞放在門房出問題誰的責任 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郵件)外包裝完好的,由收件人簽字確認。投遞的快件(郵件)注明為易碎品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對于網絡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用戶有特殊約定的其快遞放在門房出問題誰的責任 他快件(郵件),企業應當與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務,并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驗收無異議后,由收件人簽字確認。因此,如果快遞公司不能提交證據證明快遞包裹的丟失是因收件人過錯造成的,就應該對快遞包裹的丟失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條 保管期內,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無償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第八百九十八條 寄存人寄存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快遞放在門房出問題誰的責任 他貴重物品的,應當向保管人聲明,由保管人驗收或者封存快遞放在門房出問題誰的責任 ;寄存人未聲明的,該物品毀損、滅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
快遞放保安室不見了責任在誰快件放門衛丟失可以索要賠償快遞放在門房出問題誰的責任 ,但是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賠償的責任人。
第一,如果快件上面的收件人是門衛的話,快遞公司不承擔責任,因為其已經完成該運輸合同的義務。
第二,如果快件上的收件人非門衛,而且收件人沒有告知快速公司門讓衛代收的話,那么收件人可以找快遞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損壞賠償責任,快遞公司賠償后,可以向門衛追償。
第三,如果快件上的收件人非門衛,收件人授權門衛代收,快遞公司是不承擔責任的,收件人可以直接找代收人(門衛)承擔責任。
如果是網購包裹丟失,這個處理起來比較簡單,直接找賣家,賣家會自行處理快遞放在門房出問題誰的責任 :補發或退款。如賣家不予處理或處理不滿意,可以在溝通無解的情況下請網購平臺官方介入。如果是私人郵寄包裹,這個處理起來相對復雜。
首先請寄件方提供郵寄單(或快遞單號)及有效證件到當地快遞點進行索賠處理。如對當地快遞點索賠結果不滿意,可聯系快遞公司客服進行處理。如對快遞公司索賠結果不滿意,或者快遞公司無法按照事先約定賠償的情況,可以請求司法介入。關于索賠標準,各快遞公司均有規定,按照寄件時約定的賠償條款進行索賠即可。
快遞放門衛丟了一般怎么處理
1.多等一天快遞放門衛丟了,再等一天,仔細去門衛找找,可能拿錯送回或者延遲送到。
2.賣家補發快遞放門衛丟了,可以找網絡賣家商量補發或退款。
3.投訴快遞公司快遞放門衛丟了,如果沒有協商過快遞小哥直接放門衛丟失,可以投訴快遞公司丟件賠償。
4.物業客服協商快遞放門衛丟了,如果讓快遞小哥放門衛造成丟件,可以找物業客服協商解決。
總結:關于快遞放保安室不見了責任在誰這個問題,1.快遞公司責任,2.業主責任
法律依據: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