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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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被機動車撞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了交通事故簡易程序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責任賠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標準雙方協商,由車主陪同到保險公司核算賠償數額,由保險公司在強險范圍內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交強險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的賠償的具體金額與有責或無責掛鉤,在有責的情況下,死亡傷殘賠付18萬,醫療費用賠付1.8萬,財產損失賠付2千,在無責的情況下,死亡傷殘賠付1.8萬,醫療費用賠付1.8千、財產損失賠付100元。如果肇事車輛由第三者責任險的,在第三者責任險范圍內賠償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車主根據責任比例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交通事故有人傷簡易程序適用范圍是什么1.涉及傷害的交通事故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是什么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一)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1、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2.受害人認為自己的傷害輕微,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但對賠償有爭議。(二)非簡易
交通事故有人傷簡易程序適用范圍是什么
1.涉及傷害的交通事故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一)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
1、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
2.受害人認為自己的傷害輕微,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但對賠償有爭議。
(二)非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
1、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在3萬元以上的;
2.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或者無保險標志的;
3.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4.駕駛人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的;
5.與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碰撞。
二、適用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的有關規定
(1)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采用簡易程序處理的,可以由有資質的民警當場處理,財產損失在3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由事故調查民警處理。
(2)警方在填寫法律文書時,應記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碼、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碼、交通事故形態、碰撞地點等。經當事人簽字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
(3)民警根據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事故認定書,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4)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值班民警應當當場進行調解,并將調解結果記錄在事故認定書上,由當事人簽名后交付當事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警方在事故證明中陳述相關情況后,可以將事故證明送達當事人:
1、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2、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證明上簽字的;
3.當事人不同意警方調解。
(六)用于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的事故證明,由各大隊事故中隊出具,事故證明和處罰決定的存檔復印件由事故中隊保管。
三.交通事故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
(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或者基本事實清楚,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的,當事人應當就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碼、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碼、交通事故形態、碰撞地點、賠償責任等填寫協議。,并在一起簽字后立即離開現場,并協商賠償金額和補償金額。
(二)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輕傷,受傷害人認為自己的傷害輕微,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能夠達成協議的。
(三)天橋、隧道內發生不涉及人身傷亡,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或者車輛能夠移動,現場情況標注準確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并立即協商或者報警。
(四)各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讓全市駕駛人知曉可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并立即清除現場,協商解決問題,現場不清除立即報警。既不撤離現場也不及時報警的,將按規定處罰。(5)當事人自愿撤離現場后,未能協商達成損害賠償協議,報警并向警方提供當事人簽字的交通事故書面記錄。民警應記錄在案,由當事人簽字確定當事人責任,并當場制作事故證明。
根據法律規定,涉及人身傷害的交通事故的事故處理程序可以根據事故后果的不同程度適用簡易程序。簡易程序的適用標準在相關法律條文中有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簡易程序與正常程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涉及司法裁判結果時,也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確定。
交通事故有人傷交警隊多久處理
1.交警隊處理交通事故需要多長時間?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審查申請。
二、交警一般處理交通事故如下
(1)接到122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理。
1、搶救傷者和財產,勘察現場,收集證據,并盡快恢復交通。
2.遇有重特大交通事故,立即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報告。
3.交通事故現場圖繪制完成后,測繪員和繪圖員應簽字或蓋章。當事人在現場的,應當簽名或者蓋章;如果缺席或不能簽字,應由證人簽字或蓋章;沒有證人或者當事人拒絕簽名的,應當記錄在案。
4.交通事故當事人逃離或者離開現場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安排追逃,必要時向有關地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調查情況。
5.因檢查鑒定暫扣交通事故嫌疑車輛、車輛號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確需延期的,經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期20日。6.詢問當事人、證人和有關人員。
7.從交通事故現場收集提取痕跡物證。
8.對不先行支付或者無力先行支付搶救治療費用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扣交通事故責任人的車輛,暫扣期限可以至損害賠償調整結束。
9.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可以在治療結束后15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傷殘評定申請后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評估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估,上一級公安機關將在收到申請后30日內作出重新評估決定。
10.公安機關管理部門經檢查鑒定后,應當向死者親屬發送尸體處置通知書。逾期不辦理喪葬事宜的,經上級負責人批準,主管公安機關應當派員強制處理尸體。
(2)責任的確定
1.交通事故分類:輕微事故,一是造成1-3人輕傷或財產損失;機動車損失低于1000元,非機動車低于200元;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2人重傷或3人以上輕傷,或財產損失在3萬元以下的事故;重大事故,死亡1-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不滿10人,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滿6萬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重傷,或者1人死亡8人以上重傷,或者2人死亡5人以上重傷,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當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在下列期限內作出:輕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況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應當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并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3.當事人對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責任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具體受理部門為本支隊法制部門),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重新認定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申請的決定。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后,應當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告。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是最終決定。
4.責任推定。(1)、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損毀、偽造現場、毀滅證據,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If一方有條件報案但不報案或者不及時報案,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有條件報案,但未及時辦理或者報案,致使交通事故責任不能認定的,應當承擔同等責任。但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主要責任,非機動車或者行人承擔次要責任。
(3)懲罰
1.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警告、罰款、吊銷駕駛證、吊銷駕駛證、拘留)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①逃避;(二)毀滅、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③隱瞞事故真相;④責備他人;⑤其他不良行為。
3.對軍人、武警予以停職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由軍隊、武警部隊執行。
(4)賠償調解
1.調解期限為30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15日。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從治療結束或者傷殘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死亡調解自規定的喪事處理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因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損失確定之日起開始。
2.調解不成的,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期限內,只進行兩次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經當事人、有關人員、調解員簽名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生效。調解期滿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結論,由調解人簽名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3.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整,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損害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殘疾人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
受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直接財產損失。
5.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結束后15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將在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評估不服的,應當在收到評估后15日內申請重新評估。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復評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評決定。
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門需要扣留該車,可以提車直至雙方解決,但扣留該車有停車費。駕駛機動車是危險的。大家不僅要專心開車,還要按照國家交通法規開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救人,然后報警。
交通事故有人傷簡易程序適用范圍是什么 @2019
請問發生交通事故走簡易程序最高賠償額度是多少?賠償額度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的確定,與走什么程序是沒有關系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的。
對于人身損害陪償,現在適用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的法律是《侵權責任法》、《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的解釋》等法律規定。
你要說賠多少,神仙也回答不了。但你可以在當地付費咨詢律師或法律工作者,他們可以根據情況、情形、狀態為你作出較為接近的測算。
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哪些輕微的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很多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輕微的交通事故比起重大型交通事故處理起來要簡單一些。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2018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輕微交通事故全責一方要扣分罰錢嗎?下面想要了解更多關于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哪些的知識,跟著太平洋
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哪些
輕微的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很多,輕微的交通事故比起重大型交通事故處理起來要簡單一些。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2018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輕微交通事故全責一方要扣分罰錢嗎?下面想要了解更多關于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哪些的知識,跟著 我一起看看吧。
一、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哪些
1、交通費,是指因交通事故受傷的人員到醫院治療、住院治療、轉院治療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親朋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實而發生的交通費用。
2、誤工費。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4、護理費。要準確確定受害者的護理費應當明確護理的期限、護理人數、每天的護理費。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者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
護理費=每天的護理費*護理天數*護理人數。
5、醫療費。在實務中包括實際支出的費用和后期治療費。在訴訟中,實際發生的費用以一審辯論終結為截止時間,此前發生的數額為責任人賠償的數額。此后發生的費用可以協商解決,大多是另案處理,等實際發生后,再行賠付。
6、農村居民的殘疾賠償金。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賠償系數*賠償年限。
7、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年限*賠償系數。
二、輕微交通事故全責一方要扣分罰錢嗎
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與賠償方法有哪些
【導讀】輕微交通事故,傷者可以要求醫療費,營養費與誤工費等。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2018年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賠償方法如何商定?輕微交通事故賠償過程怎樣的?下面隨我一起詳...想要了解更多關于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與賠償方法有哪些的知識,跟著我一起看看吧。
2018年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區分標準;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準;三、道路交通事故財產賠償金額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方法:
輕微交通事故,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或者向交警申請調解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訴訟解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七條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并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
對屬于前款規定情況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輕微交通事故賠償過程:
按照規定,一旦發生刮蹭等責任明確、車損輕微的交通事故時,請盡快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自行協商解決,如不能自行協商,當事人約定在24小時內同一時間到同一家保險理賠服務點,劃定責任,辦理定損和保險理賠手續。輕微交通事故撤除前可用手機或相機進行拍照取證,事后提供給警方,可作為事故責任認定的證據。
輕微交通事故的賠償,首先應由交警根據雙發違章過錯情節及過錯與事故結果的因果關系對責任進行認定。對責任認定不服,可在收到責任認定十日內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起復核申請。
傷者具體賠償數額需要根據傷者的具體傷殘程度、責任分擔、實際花費、戶口性質、年齡大小、工資收入、住院時間長短等情況詳細計算。由保險公司按照交強險先于賠償,超出部分,按照事故當事人雙方責任,按照交警隊責任劃分按比例承擔,車主與肇事司機符合一定條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車主或司機賠償后,再按照商業三責任向保險公司理賠。一般要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
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用、住院期間伙食補助、交通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和精神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具體的計算建議當面咨詢。具體賠償數額除責任劃分和傷殘等級外,還與受害人年齡、戶籍、住院實際花費情況。
一、如兩輛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雙方先要立即停車打開雙閃燈,然后下車檢查車輛損失情況。
二、在查驗完車輛損失后,雙方當事人要互相查驗證件,包括駕駛證、行駛證,還有交強險標志,車輛檢驗合格標志。
三、確認證標齊全后,雙方互留聯系方式,并確認沒有問題。
四、如雙方不能確定責任,可以取證,比如拍照,或用粉筆等對車輛位置進行標畫。
五、雙方將車開走或將車挪到不影響道路正常行駛的位置,再協商事故責任,填寫快速處理單,向保險公司電話報案。
六、單方責任的事故需到全責方保險公司定損及索賠;雙方同等責任事故可以到任意方保險公司定損及索賠。至此,輕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賠完成。
擴展知識:
1、輕微交通事故全責一方要扣分罰錢嗎?
出了交通事故,全責的一方是要被處罰,處罰的時候會根據事故經過看具體違法了那一條規定,如果你手續齊全的話,事故中沒有重大的人員傷亡,一般都是罰款200元,扣3分。但很多交警還是很人性化的,多數都采取只罰款200元,不扣分。要是事故嚴重的話,可能直接扣12分,或者暫扣駕照幾個月,或者吊銷你的駕照,關鍵看你事故的程度。
2、交通事故賠償金額是多少?
交通事故賠償金額,需要依據具體發生確定的損失金額來計算確定。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一般包含醫療費,誤工費,車輛損失費等等費用,如果構成傷殘,還應當賠償傷殘賠償金。同時要看情節有多嚴重,對方是財產損失,輕微傷,重傷,還是死亡。如果是財產損失,輕微傷的,一般是賠償加罰款,如果是重傷,死亡的還有可能追究刑事責任。
3、交通事故造成輕微腦震蕩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在所有顱腦損傷中腦震蕩是最輕的一種損傷,醫學上的腦震蕩,和法醫學上輕傷鑒定標準第八條的腦震蕩,雖然基本一致,可診斷標準明顯不同,法醫就上的腦震蕩診斷標準非常嚴格,有明顯頭面部外傷史、昏迷時間不超過30分鐘,有逆行性遺忘,腦CT檢查正常,缺一不可。而醫學上診斷腦震蕩就比較隨意,只要有短暫昏迷,腦CT檢查無異常,伴有頭痛、頭暈、記憶力下降等,就是腦震蕩。所以現在全國大部分省市都不以輕傷第八條定輕傷。
二、也就是說腦震蕩不能定輕傷,更不能評定傷殘。
三、在交通事故中,只能依據輕微傷的損傷賠償,有的病人確實有腦震蕩的癥狀,但醫療和休息時間也不會超過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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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哪些 @2019
民事訴訟的訴訟費用額度,國家專門規定的民事訴訟費用額度是多少?民事訴訟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的訴訟費用額度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國家有專門規定,依據起訴的訴求事由,以及訴訟的標的額來計算和繳納訴訟費?!对V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第三章交納標準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簡易程序賠償金額 ;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第十四條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第十五條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第十六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第十七條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第十八條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