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事故賠償 責任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當然應當包括承擔 工傷 職工 傷殘鑒定 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的費用,初次傷殘鑒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包括鑒定費、檢查費、診斷費、鑒定人的差旅費等,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了 工傷保險 且足額繳納保險費的,該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如果初次鑒定的申請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鑒定費則由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提起申請時預先墊付,日后在收取 工傷待遇 費用時一并向保險機構或者用人單位索取。 社會保險 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六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 工傷事故 的,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及時救治,并按照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 工傷認定 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一)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 營業執照 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 (二)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 (三)依法經仲裁、 訴訟 后仍不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法院出具中止執行文書的; (四)職工認為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其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他情形。
工傷賠償的金額歸誰所有?工傷賠償金一般歸員工本人所有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勞動者如果參加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了工傷保險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內,保險會支付保險金。無論是一般傷害、傷殘還是造成了員工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的死亡,單位都要負責任。如果有購買工傷保險,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的條件,那么單位也必須支付賠償金。
法律分析
一般來說工傷賠償的金額歸受傷職工的。如果工傷導致職工死亡的,用人單位在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時,指定了受益人,比如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職工因工死亡后的保險金,即由受益人獲得。工傷賠償的項目主要有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勞動者如果參加了工傷保險,因工傷亡后保險公司會支付保險金,如果沒有購買工傷保險,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用人單位也必須支付賠償金。兩種賠償金因為性質不同,其處理也差異較大。按照保險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在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時,指定了受益人,比如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職工因工死亡后的保險金,即由受益人獲得。但是,保險法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指定保險受益人,必須獲得被保險人即職工的同意,否則指定無效。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傷殘鑒定完找誰賠償由誰辦理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醫療費伙食補助、護理費等都由社保部門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職工因傷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所有賠償都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手續一般由人事部辦理。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可以由用人單位在事故發生一個月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之后,社保部門會出具相關認定書。勞動者認定為工傷后,如果病情穩定可以攜帶工傷認定書,職工本人身份證明,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申請工傷傷殘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并提交相應材料60日內相關部門會出具鑒定結果,特殊情況下,鑒定日期可后延30日,也就是最遲90日內會有結果。工傷職工可以根據傷殘等級獲得相應的賠償,有工傷保險的,工傷傷殘鑒定書下來后,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會在60個工作日內賠償給工傷職工或其家屬。沒有或未足額購買工傷保險的由單位進行賠償,職工可以在拿到鑒定書后向單位申請一次性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賠償款由誰支付工傷 賠償中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的賠償款是由 工傷保險 基金與用人單位給付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的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由用人單位給付。 《 社會保險法 》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鑒定后的賠償款由誰賠償 : (一)治療工傷的 醫療費用 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 傷殘 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的生活 護理費 ; (六)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 傷殘津貼 ; (七)終止或者 解除勞動合同 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 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 工資福利 ; (二)五級、 六級傷殘 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