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裁員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的補償標準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
1、公司裁員補償標準的相關規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第五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所以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裁員的應該給予補償。
面對裁員勞動者必須注意的十大細節
一、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中的理由。(空白 個人原因 單位原因)不同的原因意味著勞動者得到的賠償,用人單位承擔的責任不同。特別是空白,空白就給了用人單位操作空間。
二、懷孕期,哺乳期,生產期的三期女職工不能被裁員,否則用人單位需要給與2N倍賠償。
三、女職工的生育津貼單位是否申領并且已經給與發放。生育津貼目前各省市要求各異,有直接發放到個人的,也有發放到單位賬戶,由單位再轉發給個人的。
四、所有空白文件,空白紙張處都不要簽名。
五、不要輕信口頭承諾,必須白紙黑字寫下來,加蓋公章。
六、裁員當月的社保和公積金如何繳納,斷繳社保和公積金會影響個人買房,買車上牌,甚至是落戶。
七、補償金或賠償金的標準是否按照按被裁員工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加班工資,績效工資,年終獎等。 如果只是按照基本工資核算,可不同意。
八、用人單位就勞動未發放結算的相應款項做出書面承諾時,要注明清楚具體款項名稱,寫清楚結算時間。特別注意不要同意法人,老板以欠條形式寫相關承諾書。個人以欠條形式出具欠條。隸屬于民事糾紛。不屬于勞動爭議,不受勞動仲裁管轄
九、切莫因為沖動主動退出工作群,刪除與單位相關的負責人,短信,微信,郵件等。后期如果有爭議,相關電子記錄中可能會有關鍵證據。
十、再次強調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原因,如是用人單位解除,則可領取失業保險金。個人原因離職,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部分地區可領取失業補償金,大概為失業保險金的二分之一)
勞動法規定裁員賠償標準【法律分析】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為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公司違法裁員:單位違法裁員的,則屬于單位單方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即賠償金)。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公司裁員賠償標準公司裁員一般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但需要向其支付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的規定是勞動者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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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司裁員賠償標準是什么法律規定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第五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所以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裁員的應該給予補償。
公司裁員補償標準按照下列的要求補償: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裁員的相關知識:
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法定條件有兩個,只要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可以實行經濟性裁員:
一是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瀕臨破產,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法定整頓期間。
“法定整頓期間”指的是企業為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了恢復清償債務的能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破產程序進行債務調整和企業整理的一種再建型破產制度。如企業經營不善,難以清償到期債務,就可能被債權人申請破產。如企業只是遇到暫時的困難,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就可以恢復清償能力,則企業可以和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并由法院宣布進入整頓期。在我國整頓由被申請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并負責主持。如整頓期限結束,企業仍不能清償債務,則由法院宣告企業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間”說明企業經營十分困難。
二是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可以裁員。
裁員是集中的辭退員工,所以某些與個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不在適用。同時由于裁員往往牽涉面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
被裁員的賠償金一般怎么算被裁員的賠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不滿六個月,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處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且不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辭退員工的補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的年限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普通裁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