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多久可以做
對于傷殘鑒定具體什么時間可以做,并沒有明確傷殘鑒定多久可以做 的時間限定標準,要根據具體傷殘鑒定多久可以做 的傷情,確定治療終結的時間。司法實踐當中,一般是在事故發生三個月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傷情嚴重一般在出院三個月后可以做傷殘鑒定。在交通事故訴訟案件的實務處理當中,一般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或出院后,在提起訴訟的同時向法院遞交傷殘鑒定申請。
人身損害傷殘鑒定程序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實,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傷殘鑒定一般在受傷后多久才能做患者傷殘鑒定多久可以做 的肢體在受到傷害以后傷殘鑒定多久可以做 ,一般常見于工傷或者有第三方責任傷殘鑒定多久可以做 的外傷,從而導致肢體的功能障礙或者是殘疾,都涉及到傷殘鑒定的問題。經過傷殘鑒定可以對患者的傷情以及傷殘程度進行確認,從而對一系列問題的處理有了法律依據。傷殘鑒定一般建議在治療終止以后進行傷殘鑒定,也就是傷情再治療也不會有明顯的改觀,已經基本上就保持現有的狀態,可以進行傷殘鑒定。對于有些患者治療遲遲沒有結束,可以適當的延長,還是建議進行治療結束以后的傷殘鑒定。
一般來說,傷殘評定宜在人體受到損害后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后進行,也就是說傷殘評定以后無需再治療了,但并不是說所有損傷以后不需治療了,也有例外情況。即待基本治療期滿、或已無治療的需要、或已無治好的可能。一般損傷 3個月以后就可評定傷殘了,但是有的損傷還是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
傷后多長時間能做傷殘鑒定一般醫療終結3個月以后就可評定傷殘傷殘鑒定多久可以做 了傷殘鑒定多久可以做 ,但是有傷殘鑒定多久可以做 的損傷還是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根據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號發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傷殘鑒定多久可以做 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傷殘鑒定多久可以做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要多久才能做1.傷后及1個月(以上)可進行鑒定傷殘鑒定多久可以做 :以原發性損傷后果為依據評殘的肢體、臟器缺失傷殘鑒定多久可以做 ,內臟切除、修補;顱骨和頜骨缺損;肋骨骨折、肋骨缺損及牙齒脫落;穩定性骨盆骨折;椎體壓縮性骨折大于1/3(不含脊髓損傷);其他不涉及功能障礙、未構成等級傷殘的損傷等。
2.傷后3個月(以上)可進行鑒定:非穩定性骨盆骨折;肋骨骨折致胸膜粘連;未行手術的肢體骨折、肢體骨折行開放復位內固定術(愈復趨勢良好,未出現骨折延遲愈合、骨髓炎、骨不連等并發癥);視力障礙、聽力障礙等。
3.傷后6個月(以上)可進行鑒定:有損傷并發癥或后遺癥的;顏面部瘢痕、色素沉著;顱腦損傷或中樞神經損傷后遺癥致智力缺損、精神障礙,植物人、遷延性昏迷、肢體運動功能障礙、語言功能障礙、大小便失禁等;周圍神經損傷;顱腦損傷致外傷性癲癇;脊髓損傷導致四肢癱、截癱、大小便失禁等;嚴重肢體軟組織損傷影響肢體功能;肢體長骨骨折并發急、慢骨髓炎,骨不連;脊柱損傷內固定遺有功能障礙;重度燒傷;性功能障礙等。
對受傷人員要求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鑒定的,如不涉及刑事責任、委托人確有需要且當事雙方同意,同時,鑒定人尚能夠判斷損傷預后的,可在出院后進行傷殘等級評定,但鑒定機構必須與委托人和當事雙方簽署鑒定協議書并明確告之鑒定意見可能的不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