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占地樹那么賠
(1)防護林地補償費標準國家規定占地樹那么賠 :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國家規定占地樹那么賠 :同防護林。
(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4)“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國家規定占地樹那么賠 ;珍貴常綠樹木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筑設施等,按有關規定另行計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6)特殊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條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占地果樹怎么賠償標準法律分析國家規定占地樹那么賠 :國家征地果樹賠償標準根據果樹的品種及生長期規定國家規定占地樹那么賠 了不同的補償金額標準。通常補償金額最高的為果樹盛果期國家規定占地樹那么賠 ,補償金額最低的為果樹培育期。常見的果樹品種(蘋果樹、梨樹、桃樹、葡萄樹、棗樹以及板栗)國家規定了較為明確的補償標準,對于不常見的果樹品種均歸類為雜果樹,補償金額相較常見果樹品種低一些。例如蘋果樹,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不過各地由于民情和實際經濟情況是有差異的,所以賠償標準也是不一樣的,以上內容僅作參考,具體以當地政府部門公布的賠償標準為準。國家征地果樹賠償標準根據果樹的品種及生長期規定了不同的補償金額標準。通常補償金額最高的為果樹盛果期,補償金額最低的為果樹培育期。常見的果樹品種(蘋果樹、梨樹、桃樹、葡萄樹、棗樹以及板栗)國家規定了較為明確的補償標準,對于不常見的果樹品種均歸類為雜果樹,補償金額相較常見果樹品種低一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國家規定占地樹那么賠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農村占地樹苗補償標準在征占地中國家規定占地樹那么賠 ,補償分為三項:一是土地補償費國家規定占地樹那么賠 ,二是安置補助費,三是青苗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占地樹苗就是屬于青苗地上附著物。是為獲得較好的補償效益,在征占的土地上種植的喬灌木。
農村占地樹苗補償標準大致如下,各地會有所不同。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3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3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76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64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4.4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64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72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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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壞樹木賠償標準具體要看損壞樹木的類型國家規定占地樹那么賠 ,如果只是一般的樹木國家規定占地樹那么賠 ,跟樹木的所有人協商確定賠償標準,一般按照樹木市場價格進行賠償。但若樹木為古樹名木和珍貴樹木,根據損壞情節輕重,有可能觸犯相關行政法規甚至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四十條 國家保護古樹名木和珍貴樹木。禁止破壞古樹名木和珍貴樹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環境。第七十六條 盜伐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在原地或者異地補種盜伐株數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樹木,并處盜伐林木價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濫伐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在原地或者異地補種濫伐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濫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條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國家規定占地樹那么賠 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國家規定占地樹那么賠 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三百四十四條之一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