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處理
司機在開車的過程中可能會因為某些突發情形而失去了對車輛的控制而最后引發了 交通事故 ,不管是哪方的對錯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尋找交警的幫助并通過 立案 盡快解決事故的糾紛,但是很多當事人在立案之后就不知道下一步的流程了。那么,發生 交通事故立案 后怎么辦? 一、發生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辦?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經現場期查,屬于交通事故的,經事故處理負責人同意立案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處理 :立案后,應當進行調查詢問,檢驗鑒定,事故認定,處罰當事人等程序,涉及 交通肇事罪 的,在事故認定后向公安機關移送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報捕和起訴,并告知受害人提起附帶民事 訴訟 ,對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在接到當事各方的書面申請后,進行損害賠償調解,對未接到申請或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各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法院立案后多久開庭 民事訴訟法 規定第一百四十六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具體開庭時間由法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并送達開庭時間的傳票給當事人只要在135、145條的規定時間內幫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處理 你審結。法院就不違反法律程序。 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訴要注意什么 1、明確賠償主體 打官司 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告的對象錯誤,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在“告誰”的問題上,首先要看發生事故時對方所駕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是誰,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那就直接起訴他和保險公司。如果車輛另有其主,可以將肇事司機、車主和保險公司作為共同被告一并起訴。如果車主是單位,應將單位一并作為被告告上法庭。 2、準備好充分的 證據 案件起訴至法院時,對主張 護理費 、誤工費、 殘疾賠償金 等訴訟請求的證據應當已基本固定,在城市工作生活了一年以上的 農村戶口 受害人,在主張“同命同價”時,更應注意相應證據的提前收集、固定、整理,做到一目了然,確實可信,不至于在開庭或證據交換時手忙腳亂,錯失“戰機”。 3、合理索要賠償 交通事故中的少數受害人在起訴時,喜歡“漫天要價”,不考慮法律的具體規定,將應當賠的和不應當賠的一并列在民事訴狀中。甚至認為,自己“坐地起價”,就是為了應對肇事方“就地還錢”和“隨意砍價”,“漫天要價”是為了給以后可能出現的調解留出“討價還價”的空間,否則,對自己不利,對談判不利。 對于那些在事故中有很大損失的人一般都會根據交警給出的判斷向對方索要賠償,而往往賠償的數額問題就是后來訴訟的主要爭議重點,如果責任方給出的賠償不能滿足受損方就可以 委托律師 代理 訴訟。
交通事故立案后如何處理?根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規定》:第三十四條接到協查通報的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處理 ,應當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發現 交通肇事逃逸 車輛或者嫌疑車輛的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處理 ,應當予以扣留,依法傳喚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與協查通報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辦理移交。第三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獲交通肇事逃逸車輛后,應當按原范圍發出撤銷協查通報。第三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偵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間,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詢問案件偵辦情況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 第四十九條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 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所以,在出現車禍時,不要私了,盡量根據法律,由交警部門處理,可以協商的, 沒有人員傷亡 的,便協商處理。具體的,還要看交警部門出具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來劃分責任,再賠償。
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處理后立案了怎么處理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發生后應該立即報警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處理 ,因為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報警,有利于警方保護現場、收集證據、責任劃分等。如果身體受到損害需要追償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處理 的,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后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八條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后,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處理流程是什么?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處理 他人的報案之后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處理 ,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出現交通事故后具體的處理流程是怎么樣的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處理 他人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處理 的報案之后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處理 ,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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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