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一般而言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在發生土地征收時會產生以下三種費用:1、是青苗費和地上附著物的費用。該筆費用用于補償對土地進行投入的人,是對其土地投入損失的補償。如果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投入的,就補償給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如果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了,就補償給受讓人。2、是安置費。這筆費用應當補償給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是對其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補償。如果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體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給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承包,則這部分補償費可以交給村集體。如果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體對其進行了安置,為其安排了工作,這部分費用就應當交給安置該村民的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選擇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堅持要補償費。3、是土地補償費。這筆費用是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喪失土地所有權的補償,應該補償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成員對土地補償費都擁有權利。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法取得征地補償款,而承包人可以獲得的征地補償款主要包括地上附著物、青苗等的補償費、安置補償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第三百三十八條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據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
土地征用補償款的規定一、土地征用補償款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的規定有哪些
1、土地征用補償款的規定如下:
(1)征地有破壞青苗以及樹木的應該對其預計收入進行補償;
(2)征地補償款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土地附著物的收入;
(3)土地補償款歸村集體所有,附著物的收入歸個人所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土地征用的原則是什么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原則;
2、保證國家建設用地的原則;
3、妥善安置被征地單位和農民的原則;
4、誰使用土地誰補償的原則。
國家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法律分析】:2021年土地征用賠償標準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的補償費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土地補償費是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安置補助費是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征收農村土地需要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一定的補償款,然后由村民小組將補償費分配給本村村民,分配原則為實行統一安置,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歸該集體經濟組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構成。一、土地補償費--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補償標準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四、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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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一、本征地補償標準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之和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為當地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其中土地補償費占40%,安置補助費占60%。因非農建設需要收回農林牧漁場等國有土地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的,參照本標準執行。
二、原以縣市區為單位劃分并公布、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的征地補償區片,維持不變。
三、征收永久基本農田的,按本標準的2倍執行收水田(屬永久基本農田的除外)的,按本標準的1.2倍執行收園地、林地的,按照相應的地類系數執行收其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他農用地的,按本標準執行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標準的0.6倍執行。征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范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于征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關于土地征收補償規定征地補償標準根據以下三方面規定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一)被拆遷房屋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二)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臨時居住條件;(三)當地政府關于農村房屋征收獎勵性補償費的規定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政策。《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關于征收土地補償標準規定是怎樣的關于征收土地補償標準規定是應按照土地原用途進行補償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土地征收補償法律規定 的補償費,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會保障費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則補償費應當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