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多數人在車禍后3至6個月進行傷殘鑒定,法定的鑒定時間在治療終結后。傷殘鑒定應該等待臨床治療結果穩定后才能進行,而大腦損害及神經功能方面或肢體長骨骨折的傷殘,需要的時間會更久,長達6個月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
(一)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
(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
(三)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規定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被車撞了,這種情況是否需要做傷殘鑒定,該怎么做???可以做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申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的時間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因交通事故受傷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當事人認為自己的損傷已經造成殘疾的,可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作傷殘鑒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實,直接關系到司法鑒定機構是否會受理。申請應當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以書面形式提出。
法律分析
一旦發生車禍需要進行傷殘鑒定,需要及時申請,并且提供完整、充分、真實的材料,這樣司法鑒定機構才會受理,因交通事故受傷,當事人認為自己的損傷已經造成殘疾的,可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作傷殘鑒定。公安機關接到傷殘鑒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鑒定出傷殘等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身體損傷的,賠償義務人應當對受害人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予以賠償。如果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還應包括殘疾賠償金、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必要的康復費、后續治療費等。關于傷殘賠償金的計算問題,現行法律規定是以傷者戶口類別和年齡來確定標準計算的。如果能證明農村戶口的受害人事故發生前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就可按城市標準判賠。被扶養人戶口和生活存在以上情形的,也可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應獲賠的生活費。達到兩處以上傷殘等級即多等級傷殘者按最高等級結合傷殘賠償附加指數綜合計算傷殘賠償金。上述兩項賠償最長計算年限為二十年。關于交通事故致殘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其為賠償義務人法定的賠償項目,但法律尚無具體標準規定。法院是結合受害人的請求、損害后果和加害人的過錯、賠償能力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來確定賠償額的,多等級傷殘情況應考慮損害后果因素,適當增加此項賠償數額。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被車撞了可以做傷殘嗎被車撞傷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為確定傷情及損失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可以雙方共同選定司法鑒定機構或者由法院指定司法鑒定機構。
一般傷殘鑒定都是在治療結束后三個月才做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的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需要攜帶完整的病歷和醫生的診斷證明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鑒定所的工作人在參閱完整病歷及傷情恢復情況后才能核定傷殘級別。
做傷殘鑒定需要帶:本人身份證、x光片、病歷資料,工傷保險基金,治療的病歷資料;光片;本人;委托書。
向法院或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申請之后,獲得批準后,持鑒定委托書申請人攜帶醫院的診斷證明及出院證明及相關檢查報告、片子等相關材料前往批準機關指定的醫療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法醫于評定材料齊備后20日內做出《傷殘評定書》。
被車撞傷傷殘如何定辦理交通事故人身傷殘評定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的程序一般如下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片及診斷報告、從治療醫院借閱復印有關的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被車撞了幾個月能定傷殘 ,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