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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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深圳交通事故賠償內容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 (一)醫療費:包括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費用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 1、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3、參照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 1、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2、參照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100元/天; (六)住宿費:憑票支付,不得超過340元/天 (七)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以上就是關于深圳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的相關內容。
2020年車禍賠償標準2020年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住宿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
5、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8、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9、喪葬費。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1、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
深圳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啊?根據你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的問題解答如下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 財產損失 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以 交通事故 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于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于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 交通事故責任 者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財產損失計算方式】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深圳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2021(一)醫療費:包括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他費用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1、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3、參照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1、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2、參照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100元/天;
(六)住宿費:憑票支付,不得超過340元/天
(七)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禍賠償標準2020《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9條規定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人身損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對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損害,需要就醫治療或休息而支付各種費用。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7條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深圳車禍賠償標準2020 ;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并交付機, 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