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可以的。機構和個人都是可以申請做傷殘鑒定的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不過對個人的申請會有所限制。準許私人申請的事項僅存在于工傷事故,而交通事故,治安管理這些涉及刑事方面的是無權申請私人鑒定的。把書面的鑒定委托材料提交給鑒定機構,內容上要求有委托人的個人信息并且闡明委托理由,用途以及要求就可以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了。
法律分析
如果勞動者已經認定為工傷事故的,在職工傷情相對穩定后,工傷職工、工傷職工近親屬或者用人單位,應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工傷職工按照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安排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鑒定。因此,個人和用人單位都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進行工傷等級和勞動能力鑒定。如果未被認定為工傷事故的,則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不接受鑒定申請。此時受害者個人可以單方面委托司法鑒定所進行傷殘等級鑒定,這里的鑒定就不是工傷鑒定了。法律不禁止人身損害受害者單方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但是,個人單方面委托進行的鑒定,在訴訟中,可能因為對方當事人有足夠證據反駁而重新鑒定。因此,建議與對方當事人協商,選擇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托。
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委托鑒定事項、鑒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鑒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對于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鑒定需要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經補充后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司法鑒定不能單獨委托嗎司法鑒定 可以單獨委托。但是個人申請的司法鑒定沒有相應的 證據 效力。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由人民法院指定。 《 司法鑒定程序 通則》第十二條 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訴訟 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
司法鑒定可以委托嗎?司法鑒定可以自行委托。法律依據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 司法鑒定程序 通則》第11條 司法鑒定機構 應當統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托。第13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于復雜、疑難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與委托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第14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委托鑒定事項、鑒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鑒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對于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鑒定需要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經補充后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司法鑒定能不能自己請?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試行)》規定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的司法鑒定委托。在訴訟案件中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鑒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鑒定委托。當事人委托司法鑒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司法鑒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鑒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請并經司法鑒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鑒定人完成委托事項。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鑒定申請,由法院召集雙方當事人協商選擇鑒定機構,如協商不成,由法院指定司法鑒定機構。所以,司法鑒定可以自己請。
個人可以直接申請司法鑒定嗎個人申請司法鑒定的流程如下:
1、提出委托申請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
2、司法鑒定機構審核材料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審核通過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受理委托;
3、鑒定;
4、出具司法鑒定文書。
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委托人委托鑒定的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三條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于復雜、疑難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與委托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
個人能否委托司法鑒定?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試行)》規定: 1.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的司法鑒定委托。 2.在訴訟案件中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司法鑒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鑒定委托。當事人委托司法鑒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司法鑒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鑒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請并經司法鑒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鑒定人完成委托事項。 兩種情況下可補充鑒定: (1)發現新的相關鑒定材料 (2)原鑒定項目有遺漏 六種情況下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重新鑒定: (1)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超越司法鑒定業務范圍或者執業類別進行鑒定。 (2)送鑒材料虛假或者失實。 (3)原鑒定使用的標準、方法或者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鑒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 (4)原鑒定結論與其司法鑒定接受個人委托嗎 他證據有矛盾。 (5)原司法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 (6)原司法鑒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鑒定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