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流程之調解篇
# 交通事故調解書辦理全流程指南
## 一、調解書制作基本流程
交警部門在事故雙方達成協議后會制作書面調解書。所有當事人需要在調解書上簽名確認。制作完成后交警會將調解書分別交給每位當事人。
調解書必須包含六項核心內容。這些內容需要完整記錄事故的關鍵信息。任何遺漏都可能影響調解的法律效力。
## 二、調解書記錄的核心信息
第一項要寫明交通事故的基本情況。需要說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主要經過。同時要記錄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受傷情況。
第二項要明確各方的責任劃分。需要根據調查結果寫明哪方承擔主要責任、哪方承擔次要責任。責任比例會直接影響后續的賠償金額計算。
## 三、賠償金額的確定方式
第三項詳細列出賠償的具體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車輛修理費等常見項目。每個項目的計算依據和金額都要單獨列明。
第四項需注明雙方協商的最終結果。必須寫明賠償總金額是否包含所有費用。還要確認雙方對賠償方案沒有其他爭議。
## 四、賠償款支付注意事項
第五項規定賠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選擇現金支付、銀行轉賬等常見方式。需要特別注明具體的支付截止日期。
第六項記錄調解完成的準確時間。這個日期是計算后續法律時效的重要依據。超過規定時間未履行可申請強制執行。
## 五、賠償款交接特殊處理
賠償金原則上由當事人自行交接。如果收款方有特殊需求,可以要求交警代為轉交。交警轉交時要在調解書上做好書面備注。
選擇交警轉交需要雙方共同提出申請。轉交過程會留下完整的資金流轉記錄。這種方式能有效避免現金交割的風險。
重要提示:調解書經各方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及時履行義務。拒不履行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特別提醒:簽署前務必核對所有賠償明細。對責任劃分有異議的應在簽字前提出。已簽字的調解書原則上不能再要求修改內容。
常見問題:若賠償方到期未支付怎么辦?可持調解書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法院審查通過后會強制扣劃相關款項。
特別注意:調解書不能作為事故責任認定依據。如需確認事故責任,需單獨申請交通事故認定書。兩者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辦理建議:建議保留調解書原件至少三年。涉及人身傷害的賠償建議保存更長時間。復印件需加蓋交警部門公章才具有證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