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程序_交通調解賠償流程
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五個步驟
一、調解前的準備工作
調解交通事故賠償時,調解員首先要做的是介紹整個事故的情況。他們會把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的人員和車輛信息都說清楚。接著調解員會當場宣讀交通事故認定書,這份文件會說明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的判定結果。
在說明基本情況后,調解員會重點分析當事人的過錯行為。他們會指出具體哪些行為直接導致了事故發生,比如駕駛員是否超速、有沒有闖紅燈、是否存在違規變道等情況。這時候調解員還會對當事人進行安全教育,提醒大家以后開車要注意哪些問題。
二、確定責任劃分標準
調解員會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的責任認定,結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來劃分各方的賠償責任。法律規定機動車之間發生事故的,有過錯的一方要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比例分擔。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事故的,除非能證明對方故意,否則機動車一方都要承擔部分責任。
實際操作中常見的責任比例有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四種類型。調解員會結合事故現場照片、監控錄像、車輛受損位置等證據,向當事人解釋責任劃分的依據。
三、計算具體賠償金額
賠償金額計算分為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兩部分。對于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人身損害項目,調解員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賠償標準來計算。比如誤工費要看實際收入情況,護理費按當地護工工資計算,住院伙食補助費每天按50-100元計算。
財產損失包括車輛維修費用和物品損壞賠償。如果車輛可以修復,就按實際維修費用計算;如果車輛完全損毀,就按事故發生時的實際價值賠償。當雙方對車輛或物品價值有爭議時,需要找專業評估機構進行估價,評估費用由提出評估的一方先行支付。
四、確定賠償支付方式
調解員會引導當事人協商具體的賠償方式。常見的方式有三種:第一種是一次性付清,適合賠償金額較小的情況;第二種是分期付款,需要約定具體的支付時間和金額;第三種是用實物抵扣,比如用其他車輛抵償部分賠償款。
對于特殊交通事故,比如因天氣原因導致的意外事故,調解員會建議雙方本著公平原則協商。可能讓經濟條件好的一方多承擔些責任,或者由雙方各承擔部分損失。這類調解需要當事人自愿同意才能成立。
五、調解過程的注意事項
調解時需要帶齊所有證明材料。包括事故認定書原件、身份證件、保險單、醫療費票據、收入證明等。如果委托他人代辦,還需要準備授權委托書。所有材料都要準備復印件,原件自己保存好。
調解協議達成后要簽書面文件。協議書上要寫明賠償金額、支付時間、違約責任等內容。雙方簽字后最好當場完成轉賬,如果分期支付要保留好轉賬憑證。調解不成功的話,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整個調解過程中,當事人可以隨時咨詢專業律師。特別是對責任劃分有疑問,或者對賠償金額計算不清楚時,及時咨詢可以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調解雖然比訴訟省時間,但也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