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1、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2、再清償破產人所欠職工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
3、其次清償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4、最后清償的是普通破產債權。
如果一個企業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或一個公司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不好好打理,用心經營是非常容易走到破產這一步的,現在的生意都不好做,很多在疫情的沖擊下,更是備受打擊,從去年開始,市面上很多公司就面臨這樣一個問題,這是非常遺憾的。詳細內容是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首先,當企業進行破產清算是,第一步確定自己已經撐不下去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了,并且成立清算小組,將企業所有資產交給他們進行合理的處理。
其次,還有一些資金也要進行分配,將需要變賣的進行處理,把剩余員工的工資結清,同時還要處理企業及員工的保險費用等。一切都由清算組處理,而后會把處理后的結果上報人民法院。
最后,所有的事宜都處理清楚之后,就可以等待人民法院的宣告了,會根據具體情況做出最后的裁決,還需去原注冊機關單位,注銷登記,這才算完結。
想要公司做得好靠的不僅僅是自己業務水平,合理的完善公司制度,也是至關重要的一步。若是無法再繼續下去,一定要嚴格按照法律對企業做出合法清算。
綜上所述,公司破產清算程序清償順序是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公司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清償。
公司破產清算員工如何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企業破產后破產清償順序是什么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破產清償順序為:(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3)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依清償順序逐一分配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前一順序債權全部清償之前,后面順序的債權不予分配。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債權的,按照比例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十五條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送達債務人之日起至破產程序終結之日,債務人的有關人員承擔下列義務: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
(二)根據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進行工作,并如實回答詢問;
(三)列席債權人會議并如實回答債權人的詢問;
(四)未經人民法院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他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前款所稱有關人員,是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經人民法院決定,可以包括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
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
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故意違反前款規定向債務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使債權人受到損失的,不免除其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的義務。
同時,根據《企業破產法》 第五十條 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
第五十一條 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
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但是,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
破產債權清償的順序依照如下的順序進行破產債權清償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1、清償完依法獲得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社會保險費用、稅款后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2、清償有擔保的債權;3、普通破產債權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破產債務的清償順序有哪些一、破產清償順序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的簡介
破產財產應當按一定的順序和比例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公平地分配給債權人。破產財產的分配,是破產清算的最后階段。
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由清算組織提出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并報人民法院裁定批準后執行。相關依據為《民事訴訟法》和《企業破產法》。
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后的破產財產的范疇,包括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了債務人的擔保財產破產程序清償順序 ;屬于破產財產的擔保財產,優先清償對該擔保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二、企業破產債務清償順序是什么優先清償
在企業破產中,優先償還的債務有二部分:一是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是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