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國家賠償 案件案由如何理解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的規定 一、無罪 逮捕 賠償( 國家賠償法 第十七條第(二)項)。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如何理解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 一審 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賠償案件。 三、 二審 無罪賠償(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二審改判無罪的賠償案件。 四、重審無罪賠償(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二審發回重審后作無罪處理的賠償案件。 五、再審無罪賠償(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三)項)。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 刑罰 已經執行的賠償案件。 六、刑訊逼供致傷、致死賠償(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四)項)。刑訊逼供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賠償案件。 七、毆打、虐待致傷、致死賠償(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四)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如何理解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賠償案件。 八、違法使用武器、警械致傷、致死賠償(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五)項)。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賠償案件。 九、刑事違法查封、扣押、凍結、追繳賠償(國家賠償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在 刑事訴訟 過程中,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賠償案件。 十、錯判 罰金 、 沒收財產 賠償(國家賠償法第十八條第(二)項)。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賠償案件。 十一、違法司法罰款賠償(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八條)。人民法院在民事 訴訟 、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司法罰款造成損害的賠償案件。 十二、違法司法拘留賠償(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八條)。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司法拘留造成損害的賠償案件。 十三、違法保全賠償(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八條)。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保全措施造成損害的賠償案件。 十四、錯誤執行賠償(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八條)。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賠償案件。 國家賠償有很多種方式,有的是賠償國家 賠償金 ,有的是歸還房屋財產,具體要看受害人的情形。就算如何理解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了因為國家的措施而致使個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會給賠償金,但是具體的金額也是由限制的。具體的賠償金額跟受害人的日 工資 有最直接的聯系。
【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的內容第十七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如何理解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如何理解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
(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如何理解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如何理解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最新國家賠償法實施細則國家刑事賠償如何理解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的范圍法律已經進行了明確規定如何理解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第一、在刑事訴訟中,公民被拘留或者逮捕而實際不應當拘留、逮捕,判決有罪而實際無罪。第二、偵查機關在訊問過程中刑訊逼供、以及其如何理解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他利用武器、警械等設備違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毆打,其身體造成傷害。第三、違法采取強制措施,財產遭到不當損害。
《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如何理解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第十八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二)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