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達10年之久的“過期”工程款,律師要回來了!
拖欠工程款問題是建設工程領域常見的糾紛,實際施工人往往心存幻想,幻想著甲方會盡快支付工程款,所以一拖再拖,直至拖延到工程款“過期”才后悔莫及!
本案例中的李先生就是如此,甲方拖延工程款10年之久,天用律師迎難而上、堅持不懈,最終成功幫助李先生要回了工程款!
2012年3月至9月期間,李先生與某建筑公司對位于山西省河津市某維修工程簽訂《施工合同》,約定鋼結構制作安裝1600元/噸,彩板安裝10元/㎡,本月支付完工工程量的80%,完工后支付總工程量10%,剩余10%作為質保金在竣工驗收一年后支付完畢。
合同簽署后,李先生即組織工人進場施工,2013年3月30日,李先生施工完畢,建筑公司出具三張總體的結算單,金額共計1107135.18元。施工完畢后,建筑公司向李先生支付了部分款項,仍有50萬余元未支付。
在此10年間,李先生多次向建筑公司催要,但建筑公司負責人以“公司資金周轉困難、財務方面緊張、上筆工程款未收回”等各種理由和借口推諉支付。尤其在2015年下半年,建筑公司負責人竟然“消失不見”,這讓李先生心灰意冷,本想放棄了這筆工程款,但在機緣巧合之下結識了北京天用律師,天用律所專家老師對此案件的專業解析又重拾了李先生對索要工程款的信心!
天用律師總結辦案難點:
1、10年前的工程款,年限太久,時效可能超期;
2、案涉工程項目目前已被拆除,無現場圖片,缺乏大量證據。
為此,天用律所迅速成立專案組分工協作,讓李先生從兩個方面準備證據:
一是尋找催要工程款記錄,手機通話查詢不到2015年之前的通話記錄,故讓其尋找當時的工人,以此來證明之前是面對面催要;另一方面讓李先生尋找移動公司查詢2015年之后的通話記錄。
二是翻找之前的合同和收款記錄以及現場圖片等,同時尋找相關證人進行證明涉案工程系李先生施工。
以上證據均因年限太久不易尋找,于是天用律師先以部分證據啟動立案并保全建筑公司的賬戶,促進和解!在第一次開庭歸納爭議焦點后,高頻率和法官積極溝通案件,并再進一步補充有力證據。
通過天用律師的專業處理及多方努力,向法院提交了《施工合同》、工程結算單、收據、催款記錄錄音等11項有力證據以及相關證人,法官對于天用律師提交的完善的證據十分認可!最終法院判決建筑公司向李先生支付工程款23萬余元及從2014年開始計算的利息!被拖欠長達10年之久的“過期”工程款,天用律師運用自己的專業能力要回來了,沒有辜負當事人的信任與期待!
律師小結
對于有極大可能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需要和客戶充分溝通并告知各方面風險,同時逐步指導客戶準備有力證據,雙方互相積極配合,最終結果才能如人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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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來源: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以上為天用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和商業隱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