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評殘需要什么資料
(一)民政部門主管的評殘、補評殘對象包括:
1、退出現役的軍人(含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
2、國家機關行政編制工作人員(包括國家權力、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由國家補貼的民主黨派車禍評殘需要什么資料 ,人民團體的工作人員;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編制內已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無軍籍的工作人員);
3、授予警銜的行政編制人民警察;
4、參戰的傷殘民兵民工;
5、參加軍事演習、軍事訓練和執行軍事勤務的預備役人員、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員;
6、因維護社會治安負傷致殘的無工作單位人員。
(二)評定依據:
1、《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413號);
2、《傷殘管理暫行辦法》(民政部令1997年第2號);
3、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總后勤部關于印發《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試行)》的通知(民發[2006]110號);
4、民政部《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傷亡撫恤有關問題的通知》(民函[2004]334號)。
(三)申請人提交的材料:
1、本人申請報告;
2、傷殘人員所在單位(戶口所在地)出具負傷的時間、地點、原因及受傷詳細經過證明和對其評殘的意見材料;人事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公安干警需附授警銜任命書);
3、現場證人提供的旁證材料(2-3人份);證明材料需加蓋證明人所在單位公章方有效;
4、受傷時接診醫院的檢查、治療病歷和輔助檢查報告原件車禍評殘需要什么資料 ,即原始病歷;
5、交通事故致殘者評殘需附公安交警或交通監理部門對事故的鑒定和處理意見書原件;
6、退出現役的軍人或其他傷殘人員要求補評殘的需報有關檔案材料原件;
7、傷殘鑒定醫務證明書;
8、本人2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張;1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張。
評傷殘需要什么資料【法律分析】
一、《評定、調整殘疾等級審批表》一式3份及檢查報告單原件,已評殘人員二次受傷,同時上報傷殘證和上次評、調殘車禍評殘需要什么資料 的審批表復印件或底卡復印件,涉及影像學方面車禍評殘需要什么資料 的檢查,除報告單外,還要將鑒定時的影像資料或膠片同時上報;二、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給縣級民政部門的評殘正式公函;三、本人申請(含同意各級民政部門核查病歷資料的委托書);四、本人因戰因公受傷檔案依據或原始醫療證明;五、2名證明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含“以上情況如有不實,本人愿承擔相應紀檢責任”的承諾);六、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色證件照1張(在職人民警察著制服)(辦理傷殘證件時用);七、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八、受傷時身份證明:在服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退出現役的軍人和在服役期間因病評定了殘疾等級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評殘需提供退伍(轉業)證件復印件或復員退伍檔案復印件;因戰因公負傷時為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評殘需提供負傷時的身份證明(公務員登記表,人事局、編辦文件,警察還需提供受傷前的授銜命令);其它人員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其不能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認定視同工傷的證明;九、公務員、人民警察負傷時所在單位對其因公受傷的認定證明(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存檔件復印件)。十、其它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評殘需要什么資料?不同的傷殘鑒定類型是不一樣的。
(1)司法鑒定應該司法機關指定的鑒定機構堅定;
(2)工傷傷殘鑒定,應該在統籌地區(一般為地級市)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
(3)交通事故傷殘等級鑒定,應該在指定機構進行。
傷殘鑒定費用大概在4000元左右,傷殘程度不同收費也不同,各個地方也不一樣。
工傷傷殘鑒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以下幾樣車禍評殘需要什么資料 :
1、 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原件);
2、 職工因工傷殘等級鑒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欄需粘貼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單獨附照片一張;
3、 傷病情材料原件(復印件需到醫院加蓋公章確認),具體包括車禍評殘需要什么資料 :入院急診病歷、住院病案、書面檢查報告、出院證、出院小結、病歷本、病情診斷證明書(申報前兩個月內開具);
4、 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三份;
如果是交通事故鑒定的,在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之前,為準確計算應該得到賠償的數額,會自行委托鑒定機構對傷殘登記進行鑒定。但是到了訴訟階段以后,肇事方會以屬于受害人單方面委托的鑒定結論無效為由進行抗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并且交納鑒定費用的,沒有特殊情況,法院都會準許。這樣一來,傷者提前鑒定的費用就不會得到支持。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及賠償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其等級劃分依據是:
1、ⅰ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2、ⅱ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 ⅲ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4、ⅳ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ⅴ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 b. 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6、ⅵ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7、ⅶ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不能從事復雜工作; d. 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8、ⅷ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活動受限; c. 能從事復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9、ⅸ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賠償
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
各種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如下:
(一)醫療費 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
(二)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三)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四)交通費 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宿費 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十)喪葬費 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一)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當地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十二)死亡賠償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要帶哪些材料?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需要的材料有車禍評殘需要什么資料 :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7、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9、傷殘鑒定委托書(若對治療尚未終結或者出院的傷者車禍評殘需要什么資料 ,因調解需提供鑒定等級而提前做傷殘鑒定的情況車禍評殘需要什么資料 ,應當在傷殘鑒定委托書中予以說明)。
無論通何種委托方式車禍評殘需要什么資料 ,傷者都要提供相關材料。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實車禍評殘需要什么資料 ,直接關系到司法鑒定機構是否會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鑒定機構對傷者的傷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傷殘級別。
擴展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中第3.2條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辦案機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確定其是否治療終結。”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中第2.7條規定“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由于損傷部位及性質不同,“治療終結”的時間也不一樣。具體如下:
1、以原發性損傷后果為依據評殘的,在傷后1~3個月進行,如組織、器官、肢體缺損,器官切除、修補,顱骨、頜骨、肋骨缺損及牙齒脫落。
2、對于影響容貌,遺留聽力與視力障礙,組織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傷后3~6個月進行。
3、對于遺留肢體功能障礙的宜在傷后6~9個月進行。
4、對于顱腦損傷后的智力缺損與精神障礙,顱腦損傷致癲癇,語言功能障礙,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礙,神經損傷致肢體癱瘓的宜在傷后6~12個月進行。對于傷者原有傷病,因事故而誘發或癥狀加重的,不應作為評定時機的限定條件。
評殘需要什么材料需要攜帶病歷、片子、身份證車禍評殘需要什么資料 ,以及工傷認定書,并且需要本人到場。如果后期涉及訴訟,可以委托律師代理。
具體步驟如下:第一,申請工傷鑒定,確認傷殘等級后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第二,主要理賠范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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