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身損害賠償不同情況的償標準_2025年甘肅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完全解讀
一、醫療費用如何計算?
醫療費需要醫院開具的收費單據來證明。這些單據要配合病歷本和醫生的診斷證明一起使用。法院主要看在一審開庭前實際產生的醫療費用。住院費和醫藥費都算在醫療費里。如果后續還要治療,需要醫院開證明才能提前算進賠償。
二、誤工費和護理費怎么算?
誤工費根據耽誤工作的時間和收入來計算。醫院開的治療證明會寫明需要休息多久。如果受傷導致殘疾,誤工時間算到殘疾鑒定前一天。有固定工資的人按實際減少的收入算。沒固定工作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如果拿不出證明,就用甘肅省職工年平均工資折算。
護理費要看護工的收入情況。請專業護工的話按當地護工工資標準算,家人照顧的參照誤工費計算。通常只需要1個人護理,醫院特別說明的情況除外。護理時間算到能自理為止,最長不超過20年。殘疾后是否需要繼續護理,要看殘疾程度和是否需要輔助器具。
三、交通伙食住宿費標準
交通費要保留車票等憑證。票據要能證明去醫院的次數和人數。住院伙食費省內每天補40元,省外50元。確實需要去外地治療但住不了院的,合理的食宿費可以賠償。住宿費按公務員出差標準計算,營養費要根據醫院建議確定。
四、傷殘賠償包含哪些項目?
被扶養人生活費要看傷殘程度。甘肅地區按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消費標準計算。未成年人養到18歲,無勞動能力的養20年。60歲以上每多1歲減1年,75歲以上算5年。殘疾輔助器具選普通款,特殊需求要專業機構證明。更換周期也按機構建議算。
傷殘賠償金按勞動能力喪失程度計算。用甘肅省城鎮居民年收入11010元或農民收入2680元做基準,20年為基礎。60歲起每大1歲減1年,75歲算5年。公式是:年收入×年限×傷殘系數。特殊情況比如實際收入沒減少,可以調整金額。
五、死亡賠償具體包括什么?
死亡賠償金城鎮戶口按11010元算20年,農村按2680元。計算方式與傷殘賠償相同。喪葬費是6個月平均工資。親屬辦喪事產生的交通、住宿、誤工費都能賠,但要提供正式票據。精神賠償需要具體協商,除非對方書面同意或已經起訴,否則不能轉給他人。
關鍵注意事項:
1. 康復費只賠實際需要的費用
2. 后續治療費一般要實際發生再賠
3. 精神賠償金不能繼承或轉讓
4. 所有賠償標準參照2008年甘肅數據
5. 住宿費統一按公務員出差標準
6. 護理人數以醫療機構意見為準
7. 殘疾輔助器具以基本款為首選
賠償項目對照表:
| 賠償類型 | 計算依據 | 特殊情形 |
|---------|---------|---------|
| 醫療費 | 醫院單據 | 包含后續治療費 |
| 誤工費 | 收入證明 | 無收入按平均工資 |
| 護理費 | 護工標準 | 最長20年 |
| 傷殘金 | 收入×年限 | 考慮年齡調整 |
| 死亡金 | 收入×20年 | 區分城鄉戶口 |
常見問題解答:
問:沒有醫院證明能要護理費嗎?
答:必須要有醫療機構的書面意見,否則很難獲得賠償。
問:農民在城里打工按什么標準?
答:如果能證明長期在城鎮工作,可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
問:過了60歲還有誤工費嗎?
答:只要實際有收入并能證明,仍然可以主張誤工費。
問:能用私家車發票報交通費嗎?
答:可以,但要說明乘車時間和路線合理性。
問:營養費需要什么證明?
答:需要醫生在病歷中寫明需要加強營養的建議。
賠償流程提醒:
1. 及時保存所有醫療票據
2. 讓醫院出具完整診斷證明
3. 定期做傷殘鑒定
4. 保留交通食宿憑證
5. 收入證明要單位蓋章
6. 護理情況要醫院確認
7. 及時咨詢專業律師
這些標準主要依據甘肅省2008年的統計數據,實際計算時需要注意數據更新情況。不同地區的賠償標準會有差異,具體要以法院所在地的統計數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