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航班晚點賠償標準
由于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取消國際航班晚點賠償標準 ,客票的退、改、簽費用由航空公司承擔。延誤4小時以上,安排休息場所,還需要提供購票折扣、里程等值補償或現金補償。航班延誤經濟補償適用于由于承運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承運人原因則指航班計劃、機務原因、航班調配、運輸服務、機組等原因;非承運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指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非承運人原因不列入經濟補償范疇。對于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誤、取消補償,各個航空公司是不同的。
【拓展資料】一、目前,部分航空公司實行航班晚點4小時以上,安排休息場所;在原預定航班離站時間后4-8小時(含8小時)內成行,除國際航班晚點賠償標準 了安排休息場外,所還要向旅客提供價值300-450元的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人民幣200元(也有直接補償人民幣300-400元的);在8小時以后成行的,除了安排休息場外,向旅客提供價值450元購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補償,或是直接補償人民幣300-450元的。
二、民航總局航班延誤的通知和指導意見,1993年我國民用航空總局(1993)110號文件規定,航班不正常時,要及時通知旅客,并向旅客表示道歉,航空公司或機場要積極為旅客提供服務,航班延誤兩小時以上要提供飲料,正值用餐時間要提供餐食,延誤使4小時以上要妥善安排旅客休息,向旅客提供的膳食標準要達到當地的中等水平。
2004年6月26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指導意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國際航班晚點賠償標準 :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標準分為兩個,一個是延誤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另一個是延誤超過8小時以上,對于這兩種情況,航空公司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補償方式可以通過現金、購票折扣和返還里程等方式予以兌現;在航班延誤的情況下,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誤,經濟補償一般不在機場現場進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記、信函等方式進行;機場應該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誤后,采取“罷乘”、“占機”等方式影響航班的正常飛行。
三、這是民航改革發展過程中的一種嘗試,畢竟邁出了這一步,指導意見并不具有強制性,且比較中立,既不傾向航空運輸企業也不傾向消費者,這應該是政府部門的一種探索。實踐中要判明航班延誤的具體原因實屬不易,航空公司歷來都是在具體延誤情況下,針對具體情況予以補償。我國采用何種方法值得進一步探討,如果行政管理部門缺乏對此問題的長期有效的監督和宏觀管理,出臺的規定或指導意見的涉及面太窄,往往注意一方面的問題同時又忽略本該注意的更深層次的問題。
四、在我國國內法和相關的國際法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指導意見的執行就存在先天不足的問題。此外,媒體對民航總局的指導性意見進行廣泛的報道,側重的是有關延誤的補償問題。過度關注旅客的索賠權問題而忽略了旅客的其他兩項重要的權利-知情權和選擇權。這樣的局面對長期處理延誤問題并沒有好處,處理延誤的關鍵問題是知道發生了什么并盡快完成旅行,而補償應當是一種無奈選擇,處于比較次要的地位。
中國國際航空延誤險根據民航總局國際航班晚點賠償標準 的有關定義國際航班晚點賠償標準 ,一般情況下國際航班晚點賠償標準 ,航班延誤在達到賠付條件后可以按照時間賠付國際航班晚點賠償標準 ,也可按照次數來賠付。按照2004年頒布的《民航總局對國內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給予旅客經濟補償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航班延誤4小時以上,航空公司應該制定對旅客的補償方案,國內的航班延誤險一般是在延誤4小時以上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每人300元。
實際操作中,每家保險公司的賠付標準并不完全相同,太平洋產險相關負責人表示,航空延誤險的賠付標準,按延誤2-4小時賠付200-400元不等。該公司按航班每延誤4小時及以上賠付400元,最多可賠付5次。
(一)目前,國泰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與東方航空合作推出的“航空旅行保障計劃”就是一個組合方案,國泰人壽出意外傷害險,國泰財產出延誤險。若班機延誤超過4小時可獲賠600元,行李延誤超過8小時賠償1000元,班機取消賠償600元。
(二)與東方航空不同,在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官網上購買航意險則免費贈送延誤險。航班延誤超過4小時賠償300元,最高賠償600元;行李延誤超過8小時賠償500元,最高賠償1000元;旅程取消賠償300元。
(三)春秋航空公司官網上購買機票提供的保險僅為航意險,乘客若有需要,可額外支付20元購買延誤險。春秋航空表示,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延誤3小時以上,可以免費改簽或全額退款,但不予賠償,對此航空管理部門未有異議。
(四)南方航空。該公司航空保險計劃約定,如發生航班延誤,每延誤4小時賠償300元,最高不超過600元。除航意險外,不少境內外旅游保險也包含航班延誤保障。
(五)深圳航空每延誤4小時賠償400元,最高不超過600元,航班取消賠償300元。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國際航班晚點賠償標準 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國際航班延誤賠償是怎么樣的?國際航班延誤賠償標準是什么您好國際航班晚點賠償標準 !
首先國際航班晚點賠償標準 ,根據蒙特利爾新公約規定,國際航班延誤,每名旅客賠償限額為約5000美元。但是,根據我國民航相關規定,非承運人原因(例如天氣原因等)一般不予賠償,航班取消或預計延誤四小時或以上,承運人應協助旅客安排餐飲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蒙特利爾公約》對于延誤賠償制定了細則:航程為1500公里或1500公里以下的航班,延誤2小時或2小時以上,補償標準為250歐元等。此外,如果航班晚點超過2小時以上,航空公司要承擔餐食飲料、旅店住宿和往返旅店的費用。
最后,我國的規定只將補償分兩個等級:延誤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和延誤8小時以上。補償金額不高,在200元、300元、450元不等,可通過現金、購票折扣、里程等方式兌現。各航空公司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制定具體的賠償標準和數額。
所以,您投保國際航班的航空延誤保險是非常有必要的,此外,建議您投保之前可以在中民保險網等專業網站了解清楚,每款保險的賠償標準不盡相同!
飛機延誤險賠償標準是什么?《延誤補償》要求國際航班晚點賠償標準 ,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國際航班晚點賠償標準 的航班延誤必須給予乘客補償。其中,航班延誤時段分4小時至8小時、8小時以上兩種,補償標準在100元至200元之間,各個航空公司可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確定各自補償的標準。例如,延誤4小時至8小時,既可以補償100元,也可以補償150元甚至是200元。而延誤8小時以上,補償金額不超過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