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四十一條第一款進行經濟性裁員的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需要 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按一年計算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經濟性裁員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四十一條規定的程序性要件和實體性要件,否則構成違法 解除勞動合同 ,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他因 勞動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 合同無法履行 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 終止勞動合同 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者要求繼續 履行勞動合同 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裁員補償金和賠償金怎么計算單位因客觀原因裁員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算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工資。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京東裁員,被裁員工是拿經濟補償金,還是拿賠償金根據媒體報道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京東公司現計劃裁掉旗下京喜拼拼部分員工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其裁員比例為10%到15%。那么法律規定經濟性裁員的條件是什么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被裁掉的員工是拿經濟補償金還是賠償金?賠償金比經濟補償金多將近一倍,兩者有什么區別?
一、法律規定經濟性裁員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企業出現以下幾個情形之一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即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同時 企業 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這是經濟性裁員的法律規定。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京東公司能夠達到上述條件,且履行了相關報審程序,那么京東公司是能夠按照經濟性裁員操作的,此種情況下京東公司只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但是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京東單方辭退人員就有可能構成違法辭退員工,此時京東是需要支付賠償金的。
二、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有什么區別?
如上所述,如果京東公司符合經濟性裁員的法律規定,那么裁減員工符合法律規定,這時候僅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反之,如果京東違反法律規定,在員工無任何過失的情況下,而京東又不具備經濟性裁員的條件,此時辭退員工就是違法的,需要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計算基數,同時乘以相應的工作年限計算的。比如A工作了10年,月工資為5000元,則經濟補償金為10X5000=50000元。
賠償金是在經濟補償金的基礎上直接乘以2倍計算,即10X5000X2=100000元。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工作年限超過六個月不滿1年的按照1計算,如果不滿留給月的按照0.5計算,比如A工作了5年4個月,此時應乘以5.5;如工作了5年7個月,此時應乘以6。
備注法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裁員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裁員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的。該員工在單位的工齡每滿一年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單位要向其支付一個月的工資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單位要支付半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裁員賠償金如何計算法律分析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企業裁員的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規定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用人單位進行法定裁員,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滿六個月,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處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且不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裁員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