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補助金由誰支付
法律分析工傷傷殘補助金由誰支付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傷殘補助金由誰支付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賠償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其中就業補助金有用人單位支付,傷殘和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沒有為其購買社保的才由用人單位支付。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涉及到勞動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情況是,應該要具體區分用人單位是否為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的情形。在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對于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到統籌地區外就醫支出的交通費、勞動能力鑒定費等費用的,不屬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后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工傷賠償金由誰支付?工傷賠償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傷殘補助金由誰支付 ,用人單位支付一定的補償金。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賠償金的前提是單位參加工傷傷殘補助金由誰支付 了工傷保險。當職工受到工傷,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或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的,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等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保險的,應當由單位自己承擔。
員工報工傷保險的傷殘補助金由誰賠償?工傷認定后傷殘補助由誰支付賠償工傷傷殘補助金由誰支付 ?
對于單位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的工傷傷殘補助金由誰支付 ,職工依法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傷殘補助金由誰支付 ,有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共同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對于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的,職工的工傷賠償由單位全部承擔。
工傷依法享受醫藥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工資待遇、護理費、交通費報銷。另外,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綜上所述,關于工傷認定后傷殘補助由誰支付的問題,需要根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交納工傷保險的具體情況來判斷,對于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的情況,職工的傷殘補助由用人單位全部支付,當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工傷傷殘補助金由誰支付 了工傷保險時,職工的傷殘補助由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工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