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1、殘疾人保障金的計算方式云南省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應繳納的保證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2、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云南省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法律分析】:凡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云南省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的用人單位云南省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按其差額人數全額征收保障金;差額不足一人的,按差額比例計算繳納。用人單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計算。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5%-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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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怎么計算殘疾人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云南省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云南省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法律依據】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款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云南省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誰知道昆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按多少的比例交?根據《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第52號令)》
征收對象和范圍:凡駐地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云南省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其云南省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他經濟組織(簡稱用人單位)云南省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安置殘疾人就業達不到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6%比例的云南省殘疾人保障金怎么計算 ,都必須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6%,并為其提供適當的工種、崗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必須按缺比例數交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納的計算公式為:年度應繳納的保障金=(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人數1.6%-上年度在職殘疾人職工平均人數)上年度昆明地區在職職工平均工資。
安排1名盲人就業,按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一)“三資”、股份制、聯營及私營企業必須按本規定執行。
(二)已在崗的殘疾人,經區殘疾人就業服務站審核認可后計入安置比例。
(三)由本單位直接投資興辦的福利企業,集中安排本單位職工中的殘疾子女就業,可計入本單位殘疾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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