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死亡賠償金屬于遺產嗎
遺產并不包含死亡賠償金在香港死亡賠償金屬于遺產嗎 ,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家屬的一種補償,并不屬于遺產。遺產主要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主要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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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賠償金是否屬于遺產繼承法律分析:根據在香港死亡賠償金屬于遺產嗎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香港死亡賠償金屬于遺產嗎 ,對于死亡賠償金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其具體賠償金額還是要以實際為準,以其居民收入為基數。
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其能作為遺產分割,但是死者的近親屬可以分割。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親屬的精神損害賠償,是死者親屬的財產,不屬于遺產。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應當扣除實際支付的喪葬費,并優先考慮被扶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距離、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密切程度和生源的不同進行適當劃分。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要放棄或者轉讓,那么當事人的意圖應該得到尊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屬于遺產嗎?1、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
根據我國《民法典》固定在香港死亡賠償金屬于遺產嗎 ,遺產是死者死亡時遺留的財產在香港死亡賠償金屬于遺產嗎 ,即在死者死亡前這些財產就已經存在在香港死亡賠償金屬于遺產嗎 ,是死者生前就已取得的財產在香港死亡賠償金屬于遺產嗎 ;而死亡賠償金是死者死亡后才產生的,不符合遺產的法律特征,另外,死亡賠償金是賠償給死者的近親屬的,并不是給死者的。
法律依據在香港死亡賠償金屬于遺產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2、關于死亡賠償金的分配:由于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故不能由死者的繼承人繼承。但司法實踐中一般參照繼承的原則來分配。
其實可以由死者的近親屬之間協商分配,如果協商不成訴訟至了法院,法院一般也參照繼承的法律規定來酌情判決,并可根據與死者關系的遠近和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來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