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按正常工資發放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老板不按正常工資發放 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老板不按正常工資發放 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老板不發員工工資怎么處理?一、老板拖欠員工工資不發怎么辦
(一)通常老板不按正常工資發放 ,單位欠工資老板不按正常工資發放 ,有客觀原因和主觀原因,客觀原因是單位一時資金周轉困難甚至經營不善導致不能按時發工資,這種情況要體諒單位,但是也不是無限度地體諒,單位要確保員工工資為首位考慮要素,確實是無法繼續經營,要考慮如何妥善安置。
(二)如果是主觀原因欠工資,如習慣性拖欠或者惡意拖欠,把員工的工資作為一直要挾,或者長期挪用工資用于其老板不按正常工資發放 他用途,則員工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包括試用期員工)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1、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2、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老板不按照當初說好的工資發怎么辦【法律分析】
自己與用人單位協商,或者請工會、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 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協商不成,速為維權作證據準備,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力憑證,但由于用人單位沒有給本案當事人勞動合同,因此,當事人可以提供相應的工資表、工資報酬的領取證明、員工的考勤記。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糾察大隊投訴 。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老板不按正常工資發放 ,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老板不按正常工資發放 ,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