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根據您所遇到的事情,您首先需要到你當地房管部門去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了解拆遷相關事項,如果是規定期限需要拆除或者是你所建造的房子屬于違章建筑的話,投訴效果甚微。執法部門如果在執法過程中未按規程強行拆除,給您和您的家人帶來不便的話,您可以撥打114查詢當地信訪辦的電話,對其進行投訴。信訪辦會根據您所提供的材料對其調查受理。
如何應對拆遷中的違法違規現象
新拆遷條例頒布實施之前,拆遷人多是一些盈利性的公司單位,也就是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我們常說的開發商,新拆遷條例頒布實施后,拆遷的主體發生了變更,征收與補償的主體成為政府,因此,新形勢下的拆遷較之以前的拆遷會更加規范,現就拆遷當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及如何應對,結合新拆遷條例實施前的情況,做一簡要的介紹。
拆遷中的違法違規現象分為兩類:
一、無形的—拆遷程序中的行政審批。對于此類問題,我們可以采取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形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有形的—拆遷具體實施過程中的違法違規問題,這也是本文重點要闡述的。
(一)暴力威脅手段
暴力威脅—言語、行為
限制被拆遷人人身自由、對被拆遷人進行人身攻擊、采取扔磚頭、半夜砸門、破壞被拆遷人財產、打恐嚇電話、散布恐嚇傳言等方式,一般情況下,采取此種行為的人員是一些社會的閑散人員。
在這種情況下,要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保留好證據。在未及時得到警察幫助的情況下,可以采取自力救濟,但前提是必須是自身的合法權益遭受不法侵害,而且,需要重申的是權益應當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警察法》第二條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八條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條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二)斷水、斷電、停氣、停暖
1、非水、電、暖、氣等單位的原因造成的(遭他人非法破壞的)
要在第一時間報警,并及時與水電暖氣單位和當地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取得聯系,以便及時處理,另外可依法向拆遷主管部門要求予以查處。
2、與水、電、暖、氣等單位有關
首先要固定斷水、斷電、停氣、停暖的證據,可以采取現場拍照、錄像等方式。然后,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予以解決。
(1)向拆遷主管部門舉報,要求查處。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追究相關部門斷水斷電、停氣停暖的責任,對于出現第一種情況,即非相關單位的原因造成的情況下,拆遷戶同樣可以要求相關單位及時予以通水通電通氣通暖,相關部門怠于履行職責的,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拆遷人、接受委托的拆遷單位在實施拆遷中采用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或者擅自組織強制拆遷的,由所在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并依法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第四條 要強化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三)斷路、非法施工
如何界定是否非法施工呢,可以依法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查詢。在依法核實確實是無證非法施工的情形的,向當地的建設主管部門舉報,比較常見的是寫舉報信、查處申請書等方式,要求建設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建筑法》第七條 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處以罰款;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建設部第91號令)第三條 本辦法規定必須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一律不得開工。
第十條 對于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轄權的發證機關責令改正,對于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并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分別處以罰款。
(四)非法拆遷
鑒于新的拆遷條例已經將行政強拆廢止,在目前的情況下,只有法院才能實施強制搬遷行為。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但如果出現以下情況該如何處理呢?
(1)偷拆
由于工期比較緊急等原因,相關部門會采取偷拆的行為,那么,發生偷拆行為,應及時保全證據,并撥打110報警予以破案,調查案件真相。如果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故意毀壞財物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號)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如尚未構成犯罪的,可以追究相關人員的民事侵權等責任。
(2)無手續非法強拆
也就是違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相關部門或單位實施強拆。在這種情況下,也要第一時間報警,即時查清參與強拆的人員和單位,然后依據相關規定去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警察參與拆遷怎么辦
鑒于國務院及公安部三令五申,禁止警察參與拆遷,相信公安機關在拆遷過程中將不再出現,如果一旦發現警察參與拆遷如何處理,要立即撥打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電話,對于警察參與拆遷的行為予以舉報。
(4)報警但警察不出警怎么辦?
實踐當中,有當事人報警,但警察不出警的情況,此時,采取自力救濟是一方面,另外,要及時撥打當地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的電話,如果當地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不處理,要及時撥打上一級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的電話。如果可能的話,委托他人或自行到當地派出所親自報案。爭取在第一時間獲得警方保護。
(5)如果警察出警敷衍了事怎么辦?
實踐當中,當事人報警,警察也出警了,但是對于案件的處理采取敷衍了事的做法,這種情況,記錄警察的警號,并要求警察制作筆錄,將案件事實固定下來。
對于警察不出警和出警敷衍了事的行為,要保留證據,對于公安機關的不作為行為,可以采取復議、訴訟、舉報等方式予以處理。
如果發現公安民警參與拆遷等違法行為,請
通過撥打12389電話,或者登錄12389網絡平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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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拆遷違法嗎【法律分析】
對于政府強制拆遷行為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如果是政府批準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的那就是合法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的。1、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2、對于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3、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已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經過司法訴訟,已產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組織強拆。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拆遷是違法的嗎?一、怎么樣的拆遷行為,屬于違法拆遷?
1、拆遷名義違法,職能越權即沒有合法名義或合法職權,盜用名義拆除合法房產。
2、拆遷方式違法(偷拆)。
3、拆遷程序違法,房屋拆遷必須嚴格遵守房屋拆遷條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嚴格執行申請房屋拆遷許可,公示,評估,訂立協議等程序。對達不成協議的應該嚴格遵守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規定的聽證,行政裁決和證據保全等程序。然而實踐中,從違法頒發拆遷許可證,到拆遷過程中違法征收土地,不積極推行聽證程序、公告程序,到發生糾紛后的救濟和裁決程序,都存在不同的法律困境和受到現實條件的制約。訴訟解決拆遷糾紛面臨很多現實的尷尬,行政訴訟解決房屋拆遷糾紛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不徹底性。
4、最后一種就是大家都最關心的,補償數額及方式違法,是指拆遷人沒有和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達成一致意見下實施的拆遷行為。這種違法拆遷行為本質上是民事侵權行為,這和民事普通侵權沒有多大的差別,因此,面對這種侵權行為,拆遷戶可以通過民事程序就可以維護其合法的權益。
二、違法強拆的法律責任
(一)刑事責任
1、造成被拆遷人受傷的,根據刑法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他人身體的,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視情節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
2、造成被拆遷人財物損毀的,根據刑法第275條的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將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
3、私闖民宅。刑法第245條還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采用侮辱、誹謗的手段對被拆遷人的進行人身攻擊的,根據刑法第246條的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民事責任
開發商、拆遷人未經正當法律程序拆除被拆遷人的房屋,侵害了被拆遷人的民事權利,拆遷人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根據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的規定,被拆遷人應當就人身、房屋等財產的損害賠償承擔舉證責任,如果成立,拆遷人則須承擔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的責任,其他財產損失以及可能發生的精神損害也應予以賠償。
1、拆遷人采取停水、停氣等手段干擾居民正常生活,達到趕走被拆遷人的目的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的規定,損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2、在拆遷人毀損被拆遷人的財產,或造成被拆遷人身體的傷害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和119條的規定,損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的財產,應當返還財產或折價賠償;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3、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的還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的規定,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違法拆遷和合法拆遷正好是相對的,一個合法的拆遷項目必須是從一開始到整個結束的過程,都是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制度的,哪一個環節都絕對不允許逆法而行。所以公益拆遷項目中,上級單位如果缺乏對下級單位的監督,很多政策就根本落實不到位。
強制拆除違章建筑的條件、執行法律依據和執行機關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條件是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
接到自行拆除違章建筑通知書后并未拆除違章建筑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行政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裁定準予執行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由相應行政機關機關進行強制執行。
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執行法律依據是:
《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六條、五十七條、第六十條。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條的規定。
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執行機關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
《行政強制法》
第五十三條 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四條 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應當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行政機關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對象是不動產的,向不動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五十六條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申請,應當在五日內受理。
行政機關對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異議的,可以在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第五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申請進行書面審查,對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且行政決定具備法定執行效力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內作出執行裁定。
第六十條 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繳納申請費。強制執行的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人民法院以劃撥、拍賣方式強制執行的,可以在劃撥、拍賣后將強制執行的費用扣除。
依法拍賣財物,由人民法院委托拍賣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辦理。
劃撥的存款、匯款以及拍賣和依法處理所得的款項應當上繳國庫或者劃入財政專戶,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拓展資料:
若行政機關違法拆除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
(二)改變行政強制對象、條件、方式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實施行政強制的;
(四)違反本法規定,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的;
(五)對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的;
(六)有其他違法實施行政強制情形的。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行政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擴大查封、扣押、凍結范圍的;
(二)使用或者損毀查封、扣押場所、設施或者財物的;
(三)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間不作出處理決定或者未依法及時解除查封、扣押的;
(四)在凍結存款、匯款法定期間不作出處理決定或者未依法及時解除凍結的。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在強制執行中有違法行為或者擴大強制執行范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非法強拆是幾倍賠償非法強拆是五倍賠償。1、執法部門下達書面的整改通知書或限期拆除通知書或行政處罰文書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在文書上會告知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你違法的事實、處罰的依據、限期拆除或整改的時間、對處罰不服的訴訟或復議申請時間和部門等內容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而且文書上要有執法單位的公章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執法人員在送達文書時必須是兩人以上,而且必須將文書送達給你或你的直系親屬(你是否簽收不是必須的,只要送達就可以),如果你的違法建筑未處于使用狀態,個別城市也允許現場張貼送達(這種送達方式的合法性本身就存在爭議);2、強制拆除的部門,既可以是執法部門,也可以是法院,但如果涉及到罰款的話,則必須由法院執行。從你陳述的情況看,你們當地的執法部門并未履行上述程序,則強拆偷拆的行政處罰 他們的執法涉嫌程序違法,你可以到當地市政府行政復議機關(一般是市政府或區政府法制辦,看執法單位的行政級別和隸屬)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具體依據的法規是《行政處罰法》和《城鄉規劃》。《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第三十四條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并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第三十五條當事人對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