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成是否構成侵權_婚姻不成立
【從相愛到對簿公堂:一場由八字引發的婚戀糾紛】
【網絡相識到意外懷孕】
小韋和小蘇通過網絡認識。小韋是都安人,23歲,在武鳴工作。小蘇比她大一歲,在南寧工作。兩人在2013年4月相識,一個月后見面產生好感,開始異地戀愛。這段關系持續了兩年。2015年7月,小蘇提出結婚想法,小韋立即辭職到南寧與小蘇共同生活。
2016年初,小韋檢查發現懷孕。按照常理,結婚計劃自然提上日程。2月4日,小蘇帶家人到小韋老家提親。當天按習俗支付1.5萬元禮金,小韋父母用這筆錢大擺宴席,邀請眾多親友參加,并當眾宣布婚訊。同時提出結婚時需要兩頭豬作彩禮,但考慮運輸困難,允許折算5000元代購。
【提親引發的矛盾】
提親結束后,小蘇家人特意索要小韋生辰八字。但十天后仍無音訊,小韋父母主動到南寧商議婚事。次日,小蘇突然通過微信告知悔婚決定,隨后辭職消失。2月21日,小韋被迫進行人工流產。后來小蘇姐姐發信息解釋,稱算命顯示小韋八字克夫。
此事導致小韋無法回鄉生活。2016年6月,她將小蘇告上法庭。主張對方違背誠信道德,侵犯性權利,要求賠償流產費用7600元及精神損失5萬元。小蘇未出庭,其代理律師當庭致歉,但質疑賠償金額過高。
【八字背后的經濟糾紛】
庭審揭示出更深層矛盾。小蘇方承認戀愛和懷孕事實,但解釋悔婚另有原因。提親時支付的1.5萬元本意是簡單家宴費用,但小韋家擺了幾十桌酒席。事后小韋家聲稱這是"茶水費",要求另付彩禮,還要兩頭豬折現5000元。這對剛工作的小蘇造成巨大經濟壓力。
此時算命結果恰逢其會,小韋被指"克夫",最終導致婚事告吹。小蘇律師強調,悔婚主要源于經濟糾紛和家庭矛盾,八字問題只是導火索。認為戀愛關系結束不構成法律侵權,最多是道德問題。
【法庭上的攻防戰】
小韋堅持認為小蘇需對懷孕后果負責。她指出雙方發生關系基于結婚承諾,小蘇悔婚直接導致她被迫流產。這既傷害身體又損害名譽,特別是"克夫"說法在當地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小蘇方反駁稱,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不能強制結婚。兩人均為成年人,應對自身行為負責。強調經濟壓力才是矛盾根源,八字問題只是傳統習俗影響下的決定因素。主張小韋明知可能風險仍選擇同居受孕,應承擔部分責任。
【法院判決的責任劃分】
經半小時休庭,法院當庭宣判。認定小蘇存在明顯過錯:明知女方懷孕卻斷絕聯系,未采取任何補救措施。雖然婚姻自由受保護,但導致他人健康受損需擔責。同時指出小韋作為成年人,未謹慎考慮未婚先孕風險,需自負30%責任。
最終判決小蘇賠償醫療費5000元,誤工費2600元,精神損失1.2萬元,合計1.7萬元。法院特別說明:5萬精神賠償請求過高,根據當地生活水平和損害程度調整為1.2萬。強調該判決既保護女性權益,又警示戀愛雙方需審慎對待親密關系。
這場糾紛暴露了多重社會問題:傳統習俗與現代法律的沖突、婚前性行為帶來的風險、彩禮經濟造成的婚姻壓力。判決書明確指出,婚姻自由不等于責任豁免,個人選擇必須建立在尊重他人權益的基礎之上。案件為類似糾紛提供了司法參照,提醒年輕人既要尊重傳統,也要增強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