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團交換旅客出車禍責任誰負_旅行交換協議
【游客遭遇車禍索賠難 兩家旅行社踢皮球擔責全記錄】
一、旅游大巴翻車致十級傷殘
2013年夏天,長春某房地產公司組織20名員工去云南旅游。公司向吉林省某國際旅行社支付了7.5萬元團費。員工李女士跟著團隊出發,沒想到這次旅行成了噩夢。
團隊到達云南第二天下午,大巴車從大理開往麗江時突然失控。車輛沖進道路中間的綠化帶發生側翻,車上20人全部受傷。交警趕到現場調查后發現,司機對這次事故負全部責任,乘客們不需要承擔責任。
李女士受傷最嚴重。她被緊急送往大理州人民醫院,住院治療26天?;氐介L春后,她又住院24天。專業機構鑒定結果顯示,這次事故造成她十級傷殘。
二、兩家旅行社互相推卸責任
李女士出院后找簽約的吉林省某國際旅行社索賠,卻被告知業務轉給了長春某旅行社。兩家公司開始踢皮球,李女士只能向法院起訴。
法庭上兩家旅行社各說各話。吉林省某國際旅行社稱他們只負責收錢,實際業務轉給了長春某旅行社。長春某旅行社辯稱他們只負責訂機票,應該找云南當地旅行社賠償。
法院調查發現,長春某旅行社確實接手了整個旅游團。他們不僅訂了機票,還把具體行程交給云南當地旅行社安排。根據旅游法規定,組織旅游的旅行社要對接手單位的服務質量負責。
三、法院判決出現重大轉折
一審法院判決長春某旅行社賠償6.6萬元。李女士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件進入二審階段。這次審理出現關鍵轉折。
長春中院查明新事實:吉林省某國際旅行社用自己名義簽合同收錢,屬于實際組織者。他們在游客不知情的情況下轉讓業務,必須承擔連帶責任。最終改判長春某旅行社賠償7.3萬元,吉林省某國際旅行社承擔連帶責任。
主審法官于某解釋法律規定:旅行社私自轉讓業務,游客出事可以同時告簽約旅行社和實際接待的旅行社。這條規定有效防止旅行社推卸責任,更好保護游客權益。
四、旅行社轉包業務埋隱患
這起案件暴露旅游行業常見問題。很多旅行社收取游客費用后,把業務轉給其他公司操作。這種轉包行為存在重大風險。
簽約旅行社往往不具備實際服務能力。他們收到錢后轉手賺差價,真正提供服務的是第三方。一旦發生意外,游客要面對多個公司扯皮。
本案中兩家旅行社都試圖逃避責任。吉林省國際旅行社說自己只收錢不辦事,長春某旅行社推說只負責訂機票。法院通過詳細調查,最終揭開轉包鏈條中的責任關系。
五、法官給出重要出游提示
于法官特別提醒游客注意三點:第一,簽合同時要核實旅行社資質,確認簽約方與實際服務方一致;第二,遇到旅行社轉包要立即提出異議;第三,保存好合同、付款憑證等證據。
遇到意外事故時,游客可以同時起訴簽約旅行社和實際服務方。法律規定兩家要承擔連帶責任,這樣能避免互相推諉。如果對賠償不滿意,要及時申請傷殘鑒定,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這個案件給旅游行業敲響警鐘。旅行社不能只顧賺錢忽視服務質量,違法轉包業務終將付出代價。游客也要提高警惕,選擇正規旅行社,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