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對于員工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的賠償金計算方法如下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按照工作年限、工資標準進行分段計算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每滿一年需支付一個月工資進行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非法解除的,按雙倍計算。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勞動賠償金如何計算勞動法賠償金計算方法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
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的50%)
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的賠償金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總和×n=工作年限×月工資×(1+50%)×n
公司補償員工工資按什么標準公司補償員工工資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的標準如下: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計算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滿一年按照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按照半年計算,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員工離職前12個月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的平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員工補償金怎么算您好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針對您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的解約員工的補償金怎么算問題解答如下: 第一條 《違反和 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單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應支付 經濟補償金 1. 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 工資 ,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2.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的工資) 3.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4. 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 經濟性裁員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6. 用人單位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經濟補償金 = 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50%) 7. 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賠償金 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總和×N=工作年限×月工資×(1+50%)×N(1 第二條 《 上海 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單位在以下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1.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3. 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第三條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的計算 1. 勞動者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錄用費用+培訓費用+直接經濟損失+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條款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 = 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潤)+合理的調查費用 第四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連帶賠償責任 1. 賠償金總額的計算公式 賠償金總額=直接經濟損失 + 因獲取商業秘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承擔70%以上) 2. 用人單位賠償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賠償金=賠償金總額×N(70%≤N≤1) 3. 勞動者賠償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賠償金=賠償金總額-用人單位的賠償金份額 第五條 因用人單位原因不訂立勞動合同、訂立無效勞動合同、侵害 女職工 、 未成年工 健康及違法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 金的計算 1. 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應得工資收入×25% 2. 造成勞動者 工傷 、醫療待遇損失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 醫療費用 ×25% 3. 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身體損害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醫療費用×25% 第六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的賠償金的計算 1. 違法解除賠償金=錄用費用+培訓費用+直接經濟損失+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 勞動者違反保密條款賠償金=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潤)+合理的調查費用 第七條 競業禁止的補償 補償費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部分省市有地方性規定,一般為該員工離開前最后一個年度從該企業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一定比例,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第八條 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是否包括 加班工資 和各類補貼 按照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應當以解除或 終止勞動合同 前勞動者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來計算(如果該計算結果低于 最低工資標準 的,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而工資性收入應當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第九條 哪些違紀行為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補償金 1. 在 試用期 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法律、 法規 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不能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范圍 1. 社會保險 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 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 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那么以上內容就是我對員工補償金怎么算的詳細解答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了,希望幫到你。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怎么算被公司辭退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的經濟補償金的算法:如果公司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則按勞動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不滿六個月的,支付給勞動者半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公司辭退員工怎么賠償?公司要辭退員工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必須具備法律中規定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義務或者另外支付給員工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費后,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不具備上述法律規定的事由,公司辭退員工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承擔《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設區的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哪些情況不能辭退員工: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公司給員工賠償怎么算 他情形。